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高校毕业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河津市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办、经济开发区参加公益性岗位现面向社会发布线上招聘报名公告:
一、基本原则
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安置原则:每个乡(镇)、街道办、经济开发区各安置3名公益岗位,按就近安置原则,依申请者本人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进行安置。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二、招聘范围、条件
(一)具有河津市户籍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三)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4.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含高等特教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残疾人毕业生);
5.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它就业高校毕业生。(如:建档立卡脱贫户高校毕业生)。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就业创业登记证电子证书原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以及报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查看附件)。
城镇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零就业家庭承诺书;
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助学贷款证明材料;
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民政部门低保证等证明、失业一年以上证明(就业创业登记证);
残疾人提供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建档立卡脱贫户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政府扶贫部门证明材料。
以上所需材料全部以扫描件(.PDF)格式进行压缩打包,压缩包以“报考岗位意向乡(镇)、街道办名称+姓名+是(否)同意调剂”的格式进行规范命名,并及时发送至邮箱hjsjyfwzx2021@163.com。
四、岗位待遇
(一)公益性岗位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者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计算工龄),并报河津市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劳动关系,不得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及待遇。岗位补贴为河津市最低工资标准1880元/月,由用人单位按月足额发放;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单位部分,个人部分由公益岗本人依法缴纳;对于用人单位先行垫付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人社部门按季补贴到用人单位。
五、注意事项
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五年内不准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不准享受高校毕业生相关优惠政策待遇。
本方案由河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及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六、报名时间
在线报名时间: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廉建勋电话:13466962838
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xhj.gov.cn/)、关心关爱在外人员(微信公众服务号),及时掌握最新工作安排。
欢迎符合条件的河津户籍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河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xhj.gov.cn/doc/2022/04/07/2203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