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陆川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非编制)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好。
(二)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有团队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三)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五)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中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的,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因违规违纪违法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办公室工作的。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陆川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1)个人简历1份;(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方式由陆川县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要求的范围、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三)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面试时间待定。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对拟聘用对象,陆川县医疗保障局按照招聘公告发布的方式和渠道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经培训后安排到应聘的工作岗位开展工作,《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试用期结束后能够胜任此项工作的签定劳动合同,聘用期内每月3199.1元(含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障缴费)。
六、招聘监督考试工作贯彻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过程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戴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二)咨询电话:0775-7236989(陆川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八、 本招聘公告由中共陆川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uchuan.gov.cn/xxgk/fdgk/rsxx/klzp/t1171485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