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依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和《驻马店市公益性岗位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体单位及人数请见附件
二、聘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正阳县户籍或正阳县常住人员,办理过失业登记,同时在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进行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以下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贷款的毕业生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德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遵守用人单位管理,服从工作安排;
6.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7.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和学籍的人员;
2.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的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至
2.报名地点:正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就业创业窗口。
3.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持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本、毕业证、近期彩色1寸照片3张,现场报名。
(二)考试、考核
根据报名人数多少,考试考核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由正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与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三)体检
聘用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执行(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同时在正阳县人民政府政务网、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电子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期限和人员待遇
按照《驻马店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最长为三年。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保险费的单位部分由财政负担,月工资以用人单位公告的工资标准为准,但不得低于正阳县最低工资标准。
四、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咨询电话:0396-2351592
正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zhengyang.gov.cn/web/front/mobile/view.php?newsid=15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