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永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驾驶员1人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永康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2.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无重大交通违法记录;
4.熟悉永康市范围内交通路线的优先。
三、工资待遇
年收入5万元(含五险一金及相关福利)。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报名地点:永康市江南街道南苑路30号(永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302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9289037。
3.携带材料: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4.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5.考试考核: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考试考核形式。
6.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7.公示与聘用:考察合格的,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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