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资中县兴资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总经理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资中县兴资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名(分管投资融资业务)。
二、招聘范围
内江市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国有银行、金融机构管理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并有较强的创业创新激情和职业道德素养。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7年4月以后出生的人员);女性在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以后出生的人员)。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担任县(区)级国有银行、金融机构副职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或市级国有银行、金融机构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务,且具有10年以上银行金融机构工作经历。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涉黑涉恶涉邪教的。
2.曾被开除过公职、开除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受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对曾任职单位重大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
7.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应聘者于
3.报名相关资料
(1)《资中县兴资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
(3)现任职务证明材料、任职时长及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4)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相印证的其他资料。
(5)疫情防控个人信息承诺书(附件2)。
4.资格审查
资中县兴资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报名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
报名登记表上填写的内容和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募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招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能力和素质测试
1.面试。面试采用“竞职演讲+结构化面试考核+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时间不低于2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对职位要求的实践经验、处理具体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2.公布成绩及排名。应聘人员成绩将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及公司公众号进行公示。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体检。体检由资中县兴资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其相关规定执行。
(三)确定拟聘人员。按选聘名额1:1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四)其他。任职年限为三年,试用期6个月,每年考核,三年届满考核合格可续聘。
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任期内,未经批准不得在其他企事业单位、营利性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兼职。
五、薪酬待遇
根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情况,按照《资中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六、疫情防控
(一)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招聘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等。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参加面试前,需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及行程卡。须提供48小时内的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证明。
(三)应聘人员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资格,终止考试;情形严重触犯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组织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兴资集团党总支的领导下,由人力资源部具体实施,并接受资中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32-5620117。
八、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资中县兴资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0832-5610458,13440102555(蒋先生);咨询时间:2022年4月7日-2022年4月11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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