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贵州科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2名副县级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贵州科学院办公室副主任、贵州科学院宣传处副处长。
二、选调范围
主要面向全省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副县级(或相当于副县级)干部,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副县级干部。
三、选调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具备有正常履职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本人或直系近亲属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受到过党政纪处分的;
4、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5、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6、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及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
(二)资格初审。贵州科学院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严格按照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贵州科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确定初步选调人选。采取面谈方式,对资格初审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了解和评分,原则上按照得分高低,经贵州科学院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等额确定初步选调人选。
(四)深入考察。贵州科学院党委派出干部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干部档案、征求廉洁自律意见等方式,对初步选调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同时,对初步选调人选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将取消选调资格。
(五)办理调动。通过深入考察,由贵州科学院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选,并在贵州科学院和拟选调人选所在单位同步进行调动公示。经公示,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查实不影响调动的,按照省干部调配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州科学院组织人事处报请贵州科学院党委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0851-86768706
咨询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中共贵州科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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