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均安镇现向社会公开招考行政服务中心雇员共12人。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本人自愿报名,经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二、应聘资格和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愿意履行相应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本职工作要求。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均安镇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考行政服务中心雇员职位表》)。
5、招考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所有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即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因违法犯罪被开除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名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及考试录用流程
(一)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
(二)笔试。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并依准考证所列要求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人数少于3名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继续招考。笔试委托专业机构命题,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素质能力。笔试由委托的专业机构阅卷评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告,对笔试成绩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笔试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名单和面试安排等将在均安镇政务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面试对象须携带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可在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上交以上资料复印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面试采用量化标准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并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与进入体检的考生名单一并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对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考察由招考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名单在均安镇政务网上进行公示。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考单位决定。
(六)办理相关手续。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相关岗位的薪酬待遇标准执行。试用期工资按月薪的80%计发。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考将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开展,报考人员应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考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网站发布公告。“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
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参加考试:
1、“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考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仍在隔离治疗(观察)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未解除管控的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的密切接触者,以及按照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求应当或被采取集中(居家)隔离、健康管理(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尚未解的考生;
3、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考生应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及承诺书》。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六、其它
本次招聘工作由均安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罗小姐、陈小姐,联系电话:25387686、25518300(工作日上班时间内)。
附件:
1、均安镇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考行政服务中心雇员职位表.xlsx
均安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hunde.gov.cn/fssdja/gkmlpt/content/5/5220/post_5220427.html#3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