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社区建设的需要,提高社区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九龙坡府办发[2016]2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的通知》(九龙坡民政[2021]24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华岩镇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人民政府
三、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5名,招考人数按设置岗位数1:3比例进入考试,招考人数未达比例相应下调招聘岗位职数。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月
3.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5.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
在部队有立功受奖的优秀复员退伍军人和受到镇街以上表彰的优秀社区协管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学历可放宽到大专。
(二)加分条件
1.复员、退伍军人加1分;
2.社会工作专业毕业加1分;
3.研究生毕业加2分;
4.考取国家助理社工师、社工师、高级社工师分别加1分、2分、3分。同时获得两个以上社工师职业资格的,取最高分加分。
5.与镇街建立了劳动关系的社区协管员,在社区工作3年以上,按工作年限每1年加0.5分,最高不超过3分。
以上加分项可以累计加分。
(三)不予招聘范围
1.政治上的“两面人”;
2.涉黑涉恶问题人员;
3.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或审判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6.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人员;
7.被开除公职人员;
8.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9.近5年内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1.政策法律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情形。
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流行病学史筛查
1.在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澳台地区、国外旅行史或居住史,或被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渝康码显示为黄码的,不得报考。
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不得报考。
(二)考前健康监测
报考人员须持健康码、行程码双绿码、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1)报名,报名后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一旦出现体温达到或超过
(三)考试期间健康管理
1.参考人员须持健康码、行程码双绿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体温测量正常方可入场。考试期间须正确佩戴口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咳痰、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症状,须及时报告。
2.候考期间减少人员接触,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聚集、不扎堆。
六、时间安排
1.招聘信息发布:
2.报名:
3.资格审查:
4.考试:
5.面试:
6.联审:
7.体检:
七、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华岩镇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简章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cqjlp.gov.cn/bmjz/qzfjz_97456/hyz_97745/)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人民政府公共服务中心(详细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华福大道北段70号美每家23栋1楼)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须知: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等报名资格及加分条件等相关印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及《报名表》(附件2)1份。报名结束后不再收取相关资料。
4.咨询电话:023-81391576(周老师)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华岩镇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册、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公布时间为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考试和面试。其中: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分值占50%,考试内容以社工专业知识为主,并有政治、时事和写作等考试内容。笔试时间为
2.计算机考试。总分100分,分值占10%,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office办公软件应用。计算机考试时间为
3.面试。总分100分,分值占40%,按笔试成绩×50%+计算机考核成绩×10%+加分之和,按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要结合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实际。面试时间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计算机考试成绩×1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联审
按照考试总成绩1:1.5比例确定联审对象,由华岩镇初审后报区民政局,会同区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区级联审。
(六)体检
对联审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则按照面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体检在辖区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若体检有不合格的,则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提交镇党委会研究决定。试用一个月,试用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补录
试用不合格出现缺额,或者在组织招聘后3个月内又出现3名以内缺额的,原则上从本次联审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补充对象,按体检、公示、聘用程序,予以补录。补录后仍有缺额,另行招聘。
(十)上报备案
镇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所聘用的社区工作者详细情况报区民政局备案。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工作是选拔社区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简章》由华岩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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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cqjlp.gov.cn/bmjz/qzfjz_97456/hyz_97745/zwxx_97458/dt_97460/202204/t20220401_105782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