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稳步推进县校合作,结合党员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稷山县人社局转作风、办实事、解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就业困难人员,充实到7个乡镇的就业服务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向选择。
二、招聘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毕业五年内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2017年-2021年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国有、集体企业下岗的“4050”失业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持《就业创业登记证》,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城镇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3)女性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国有、集体企业“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就业服务中心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就业创业登记证》、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2张。除以上资料外城镇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零就业家庭承诺书》、家庭成员《就业创业登记证》、家庭成员解除劳动合同或下岗证明、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明细;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助学贷款证明材料;“4050”人员还需提供招工登记表复印件(需档案存放单位盖章),主管单位开下岗失业证明。
五、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携相关资料到县人社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咨询报名。
联系电话:0359-5525228
六、上岗方式及岗位待遇
采取报名人员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或用人单位通过报名人员个人简历进行选择的方式实现上岗。
1、公益性岗位,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工单位与聘用者签订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协议期限为三年(距离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2、用人单位按月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最低工资标准1760元/月,同时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和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按季向人社部门提供申报岗位补贴资料,申请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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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jishan.gov.cn/doc/2022/04/01/2192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