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选拔优秀教育工作人才,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激发教育发展活力,按照《中共齐齐哈尔市委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现面向全区全额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聘岗位
小学英语教师2人、初中数学教师2人、小学音乐教师1人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素质
1.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良好品德,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和爱护幼儿,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应的文化和专业素养,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心健康。
2.具有选聘相关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素养。熟悉基础教育工作,掌握教书育人和学生成长规律,有比较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统筹谋划、组织领导、创新实践、执行落实能力。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依法办学,敢于担当,作风扎实,开拓创新,工作实绩突出,在师生中威信较高。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学历。选聘义务教育学校岗位的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编制。选聘人员应是具备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事业身份人员。
4.资历。应当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干部档案存在问题或存疑无法认定清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性情形。
三、选聘办法、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本人意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加选聘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自愿申报。各岗位报名不受人数限制,直接进入面试。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昂昂溪区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选聘昂昂溪区教师报名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各1份。
(2)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技术等级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申报选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选聘资格。
(三)选聘方式
1.主要采取面试试讲方式,
试讲采取仿真课堂的形式,面对评委讲课,讲课时无师生对话和答疑,讲课时只提供教材、黑板和粉笔,时间为15分钟。试讲课题为现任学段本学科教材。
2.试讲评委组成及评分
(1)面试评委共11人组成,评委应具备中、高级教师职称。
(2)面试由主评委主持,每位评委根据试讲内容,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得出合计分数;
(3)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由11位面试评委打分,将11位评委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录取。
(四)确定考察人选
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五)组织考察
由人社局和教育局派出考察组,深入拟选聘人选所在单位进行组织考察,全面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现实表现情况,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
(六)决定聘用
经组织考察合格,上报区编委会,会议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本通知由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丁晓勇联系电话:13796857773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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