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关于“推动农民务工就业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农民务工政策和服务落实,更好地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服务工作站”招录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安排部署和区政府办公会精神,决定面向全区招聘部分基层服务类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工作性质、类型及数量
就业服务工作站招录人员主要从事乡镇(街道)的就业服务工作,具体包括劳动力特别是脱贫劳动力调查、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岗位信息收集、就业务工信息数据的收集与统计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42名,每个乡镇原则上招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爱岗敬业,有责任、有担当,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涉黑涉恶、违法违纪等行为;
(四)朔城区户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及方式:报名人员只限在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名,由乡镇、办事处自行组织。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相关材料现场提交,现场资格审查。
3、报名提交材料:《朔城区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张、学历证明、二寸红底彩照一张及小于50KB的电子版照片。
(二)双向选择
受疫情影响,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双向选择,确定3名拟录用人员,并报区人力资源市场公益岗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政审)并面试,面试合格后适时进行体检。
(三)公示和录用
对双向选择拟录用人员,在朔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并报区人力资源市场公益岗管理办公室备案。
报名及双向选择过程中请按以下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报名人员仅允许本人一人进行报名,全程佩戴口罩。
2、报名人员应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接种记录,并按照要求进行登记。
3、报名人员可扫现场提供二维码进行同行密接人员自查。
四、岗位待遇
被录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厅发[2019]59号)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为我区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缴纳)。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三年服务期满后,自行解除合同,退出公益性岗位。
五、录用人员管理
录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朔城区人力资源市场公益岗管理办公室按照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和乡镇(街道)上报的考核表,进行月度、季度、年度考核管理。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六、监督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个别报名人员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岗位名额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上岗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
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49-5990600
朔城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0349-8851883
朔州市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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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szscq.gov.cn/scqdt/ggtz/202203/t20220331_3875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