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县委工作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具体详见《民乐县2022年县委工作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选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
1.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职位面向民乐县公务员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的四级主任科员以下工作人员。
2.事业职位面向民乐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管理人员。
民乐县各类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不纳入选调范围。
(二)资格条件。选调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过硬、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报考行政机关的,须同时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时间以录用、招聘、安置文件为准,计算年限的截止时间为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年龄为35岁以下(
4.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任职试用期内或者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选调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选调的其他情形。
参加选调人员不得报考与选调部门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选调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中共(自定义敏感词)民乐县委组织部(县政府统办3号楼307室)
4.报名者需提供材料:《民乐县2022年县委工作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由主要负责人同意的报考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入编证明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录用、招聘、安置文件,近期蓝底二寸彩色照片4张。报考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会同选调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审核工作有其他要求的,报名人员按其要求办理。本次选调各职位拟选调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减少选调计划,直至达到比例。减少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四、选调方式
选调工作采取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采取闭卷、“裸考”形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有关信息为准。笔试结束以后,分职位依据笔试成绩对报考者由高到低排序,按计划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综合能力。面试工作由各选调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按职位表分职位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按计划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三)组织考察。考察由各选调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县委工作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选调资格,依次递补考察对象,递补只进行一次。考察对象所在部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形成综合考察意见。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
(一)会议研究。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经民乐县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分职位按选调计划确定拟选调人员。
(二)公示。对各职位确定的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民乐县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相关信息通过民乐县人民政府网或其他形式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对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将严肃追究责任。
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笔试、面试不指定辅导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七、疫情防控要求
在公开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省、市、县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随时关注民乐县人民政府网,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凡违反国家和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0936-4429503 咨询电话
中共(自定义敏感词)民乐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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