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根据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1名,从事材料撰写、办公室文秘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行政辅助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热爱管理事业,能吃苦耐劳,能独立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岗位聘用条件,能认真履行职责。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四)胜任工作要求,有较强文字功底或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聘用机关确认的其他不适合报考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悦宾路1号7楼701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
2、《报名信息表》1份(报名信息表可现场或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下载填写,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ajj/)。
3、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五)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聘用
(一)笔试: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分为100分制,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根据笔试50%和面试50%成绩折算总分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体检:到南宁市指定医院(三级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与青秀区直属国有平台企业广西南宁晟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人员专用),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
五、聘用期限
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不合格者直接给予解聘。
六、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薪酬福利按照青秀区《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工资: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由我局做好聘用人员纪律考勤、工作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七、其他
(一)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要求材料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二)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销毁,恕不归还。
联系电话:0771-5826656。
附件: 报名信息表.docx
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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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qingxiu.gov.cn/rsj/zwgk/tzgg/t51187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