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市“1236”发展思路,促进侯马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晋南优质教育强市,根据《中共侯马市委关于开展“才聚侯马·盟书未来”招才引智行动的实施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工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管理、从严控制的原则,严格执行人事编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2.坚持总量控制,结构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调入人员;
3.坚持程序完备、集体研究的原则,严格禁止超编进人、随意进人;
4.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实施对象
1.侯马籍在外地工作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其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在侯马工作或定居、本人在外地工作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2.具有研究生学历或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师范类毕业的在编在岗正式教师户籍不限。
3.第一学历为“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在编在岗正式教师户籍不限。
三、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职业道德修养高,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5周岁(1986年3月29日以后出生)及以下;中小学教师年龄在40周岁(1981年3月29日以后出生)及以下,特别优秀的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3月29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人员是指①具有下列称号之一:省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教学名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②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本科师范类毕业生。③第一学历为“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幼教除外)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须与引进岗位方向相一致;
5.经过公开招录入职,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其他条件;
7.现工作单位及教育、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同意调动;
8.必须服从组织关于岗位安置和职称安排意见;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调动不符合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
四、岗位安排
1.幼儿园教师10名;
2.小学教师20名(不限学科);
3.初中教师20名(不限学科);
4.普通高中教师20名(不限学科);
另:具有研究生学历或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本科师范类毕业生;第一学历为“双一流”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限岗位。
五、程序及办法
1.发布公告。通过侯马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2.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本人填写《侯马市“才聚侯马•盟书未来”拟引进教育系统人员报名表》(附后),所在工作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人社签署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附后),进行资格初审;
3.梳理汇总。对报名表进行梳理汇总,摸清底数;
4.外调考察及资格复审。从编办、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分别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赴申请人员目前工作所在地的编办、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对人事档案、编制及工资使用情况进行考察;
5.确定引进名单。根据考察结果和具体岗位设置进行面试,确定初步引进人员岗位名单;
6.组织选岗。如岗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引进名额,不形成竞争,直接组织选岗;如同一类岗位出现竞争按以下原则处理:同等情况下全日制学历高的优先,其次获得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教学名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优先,再次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等级高且取得时间早的优先,最后教龄时间长的优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7.确定正式名单。经市委编委会研究后,确定正式引进人员及岗位名单;
8.体检。市教科局组织拟定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引进人员自理;
9.办理相关手续。市委编办履行编制手续,人社部门按规定履行干部调配、工资档案转接手续,财政部门办理工资手续,教育部门安排签订合同等有关事宜;
10.监督。引进优秀教师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监督;
1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不符合引进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后管理
1.引进人员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待遇执行全市统一标准。
2.引进的人员与市教科局、聘用单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得辞聘,不得调出侯马。
本次引进工作由侯马市教育科技局负责解释。
报名日期:2022年4月13日至5月12日
报名时间:8:00——12:0015:00——18:00
报名地点:侯马市市府路22号侯马市教育科技局209房间
咨询电话:0357-4227018
七、其他
1.市委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执行机构编制政策和增人入编备案制度,严格履行进人程序,自觉维护人事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违反本办法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
2.侯马市“才聚侯马·盟书未来”拟引进教育系统人员在编证明登记表
3.防疫登记表
4.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6.报名提供材料目录
侯马市“才聚侯马·盟书未来”招才引智行动领导组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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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rsj.taiyuan.gov.cn/doc/2022/03/29/126055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