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检察工作,现决定补充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条件及数量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及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备注 |
劳务派遣制检察官助理1 |
6名 |
全日制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本科学历28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35周岁以下。(具有一年以上检察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
1.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 2.年龄计算时间截至 |
劳务派遣制检察官助理3 |
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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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协警 |
1名 |
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28周岁以下。(具有一年以上检察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
1.合同开始日期为 2.年龄计算时间截至 |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和检察纪律,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补充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遵纪守法,本人和家庭成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能够按照时限通过政审且合格。
5.不得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近2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存在其他不宜报考或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参照本院其他同类别人员的工资福利标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接受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
2.现场报名。有意应聘者可提前下载并填写《博罗县人民检察院补充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表》(务必准确填写报考岗位,双面打印并手写签名),按招聘职位条件要求,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个人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
现场报名日期:
现场报名时间:9:00-11:3014:30-17:00
现场报名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罗阳二路198号
联系方式:0752-6288155
3.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博罗县人民检察院补充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表》(务必准确填写报考岗位,双面打印并手写签名)、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注意不是照片)、个人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版。报名时请将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bljcyzzb@boluo.gov.cn。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认真阅读公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注明是否服从调配,应聘者所学专业应当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范围及资格条件或有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的发放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五)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最后一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博罗县人民检察院。博罗县人民检察院可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须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3.考察。博罗县人民检察院严格参照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博罗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博罗县人民检察院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雇用。
(八)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期、试用期内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在下一次同一岗位补充招聘工作启动前,如有人员补充需求,本院可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高低次序直接进行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拥有检察工作经验者,笔试成绩加10分。
2.本方案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者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需在我院工作服务至劳动合同期满之日。在合同期限内应聘人员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赔偿培训费和其他依法应当支付的费用。
5.本公告由博罗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博罗县人民检察院
博罗县人民检察院补充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表.doc
63954231c767997ebb40dbea772e841d.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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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bljc.gov.cn/showinfo-22-125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