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1名需要,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初级雇员1名,详见《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2年公开招聘初级雇员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范围: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简称“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自愿履行雇员职责与义务。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以上年龄计算至2022年3月1日)。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六)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执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2022年3月28日起,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6日上午9:00至2022年4月12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考生将本人《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2年公开招聘初级雇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和亲笔签名的扫描版按照“招聘岗位代码+姓名”的格式打包报送至邮箱(49714987@qq.com)。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谈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3)报名时应按照《报名表》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者其他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的,将按照公开招聘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资格审查
1.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经审查、筛选后,以不超过1:10的比例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资格审查环节,具体人员由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报名表》(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户口本户主页和个人页。因疫情影响,请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扫描按照“招聘岗位代码+姓名”的格式打包报送至邮箱(49714987@qq.com)。国家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无法查阅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2.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逾期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面谈
1.本次考试采用“面谈”形式。
2.面谈地点和时间:广州市黄埔区骏功路7号三楼305会议室,面谈时间计划于4月下旬开展,具体时间以我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3.面谈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和面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由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组织并承担体检费用。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半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和管理按照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如区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时,从其新规定。首次聘用为政府雇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初级雇员年度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5万元,拨款标准包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等。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有关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提供近14天行程卡、“穗康码”绿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面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落实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后参加面试;报考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面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谈前考生需如实填报个人健康状况并签署承诺(详见附件4)。
七、其他
(一)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如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及时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三)本公告一切解释权归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所有。(联系人:曾小姐,联系电话:020-82016157,单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骏功路7号)。
附件1: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2年公开招聘初级雇员职位表.xls
附件2: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2年公开招聘初级雇员报名表.docx
附件4: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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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hp.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81555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