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生命医学学科主要分布在生命科学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医学院及附属医院,其建设和发展由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部规划、协调和落实。厦门大学生命医学学科拥有细胞应激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子疫苗学和分子诊断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传染病诊断试剂与疫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健康医疗大数据国家研究院、国家级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等国家级教学科研平台,含一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
近五年来,学部各学院累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500余项,到位科研经费近13亿元;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单位共发表高水平论文2500余篇,其中在包括CNS及其子刊等国际一流刊物上发表论文300余篇,研究成果获得广泛认可。
学部各学院始终坚持“引培并举”,着力加强学术队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现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精良、勇于创新的师资队伍,其中中科院院士2人,中国医学科学院学部委员2人,“CJXZ”特聘教授入选者7人(含特设岗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7人,国家“973计划”、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8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5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6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2个、教育部创新团队3个、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2个。
为加快推进我校生命医学学科建设,学部各学院面向海内外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
一、招聘对象
海内外知名院校及科研机构从事生命医学相关领域研究的优秀青年学者、博士后等。
生命医学相关领域,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学科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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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
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动植物学、微生物与免疫学、发育生物学、水生生物学、遗传学、生物信息学、生理学、神经生物学等 |
公共卫生学院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技术、转化医学等 |
医学院 |
生理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药理学、病原生物学、生殖医学、临床医学、眼科学、口腔医学、中医学、护理学、肿瘤学、生物化学、遗传学、神经生物学、免疫学、干细胞生物学、生物信息统计学等 |
药学院 |
药理学、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等 |
二、安居优惠政策
享受厦门市人才安居政策。可按规定以市场价45%的价格申购100-200平方米人才住房,人才住房交房入住满10年且在厦工作满10年后,可拥有全部产权。(具体政策可参考“留厦六条”或详询相关学院人事秘书)
三、薪酬待遇
(一)优秀青年人才(A类)
岗位:可聘任教授并认定博导
年薪:50万元/年(税前)【教授五档】
经费:国家及省市配套经费+学校200~300万元科研启动费+75~150万元校长基金(入职后成果突出者滚动支持)
补贴:购房补贴150万元,其中可为特别优秀者提供购房补贴250万元(不含国家、省市提供的生活补助);购房补贴可按政策免税发放
空间:配备实验室+办公室
助手:优秀青年人才配备助理教授
招生:硕士2-4/年+博士1-2/年
配偶:择优聘任引进人才未就业配偶
子女:幼儿园至初中优质教育服务;符合厦门市相关条件的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择校一次
团队:首聘期提供5名全额资助博士后招收指标(每名资助2年)
住房:校内周转房+租房补贴(另可根据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申请厦门市人才住房)
其他:优秀教师可作为“双聘教授/研究员”融入临床学系各类科研项目,根据业绩贡献,学系给予相应绩效津贴和科研经费支持。
(二)优秀青年人才(B类)
岗位:可聘任副教授(特任研究员学术头衔)或教授
薪酬:34-36万元/年(税前)
经费:国家及省市配套经费+学校150万元科研启动费+学院配套经费+75~150万元校长基金(入职后成果突出者滚动支持)
补贴:购房补贴100万元,可按政策免税发放
空间:配备实验室+办公室
招生:硕士1-3/年+博士1-2/年
住房:校内周转房+租房补贴(另可根据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申请厦门市人才住房)
子女:幼儿园至初中优质教育服务;符合厦门市相关条件的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择校一次。
其他:优秀教师可作为“双聘教授/研究员”融入临床学系各类科研项目,根据业绩贡献,学系给予相应绩效津贴和科研经费支持。
(三)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
薪酬:按照受聘职务享受厦门大学相应薪酬待遇
经费:从校长基金申请科研启动费支持,聘期优秀者校长基金滚动支持
补助:根据受聘职务享受相应的安家补贴、租房补贴,符合厦门市有关规定的人选,另可申请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住房:可根据房源情况申请租住校内周转房(不超过4年),另可根据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和有关工作通知申请购买厦门市人才住房
子女:幼儿园至初中优质教育服务;符合厦门市相关条件的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择校一次。
其他:优秀教师可作为“双聘教授/研究员”融入临床学系各类科研项目,根据业绩贡献,学系给予相应绩效津贴和科研经费支持。
(四)博士后
薪酬:16-25万元/年(特别优秀者另议)
经费:可申请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住房:提供博士后公寓或租房补贴
子女:按学校教职工子女同等待遇办理入园、入学
奖励:“博新计划”等国家、省市博士后项目入选者,除另有规定外,学校资助经费部分(12万元)予以累加发放
留校:择优选聘博士后留校任教
四、应聘方式
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学术成果简述”等材料发送至各学院招聘邮箱,邮件标题统一为“应聘职位+应聘学院+高校人才网”。如果应聘者对多个学院有兴趣,请将“个人简历、学术成果简述”等材料发送至学部办公室邮箱,由学部统一协调并将材料转相关学院。
学部各学院将及时对应聘者简历材料进行筛选、评估,并通知意向人选来校面试。
五、各学院人事秘书联系方式
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生命科学学院 |
梁老师 |
+86-592-2182563 |
smxz@xmu.edu.cn |
公共卫生学院 |
章老师 |
+86-592-2880656 |
gwrs@xmu.edu.cn |
医学院 |
黄老师 |
+86-592-2184469 |
yxyrs@xmu.edu.cn |
药学院 |
冒老师 |
+86-592-2182331 |
maocheng@xmu.edu.cn |
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部 |
黄老师 |
+86-592-2187930 |
yxsm@xmu.edu.cn |
以上招聘信息常年长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