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要求,解决景洪市人民法院目前辅助人员不足的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择优聘用优秀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1、书记员岗2名(男女不限);
2、计算机岗2名(男女不限);
3、新闻宣传岗1名(男女不限)。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3、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4、书记员岗、新闻宣传岗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至2002年3月期间出生);计算机岗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至2002年3月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面部和身体着短袖服装裸露部位无纹身;
6、书记员岗要求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中文录入及文档编辑等业务技能;计算机岗要求熟练掌握计算机运用、现代化办公设备操作等业务技能;新闻宣传岗要求熟练掌握单反相机、摄像机等影像器械操作、通讯报道、新闻稿件写作、视频剪辑、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运营等业务技能;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报名提供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或其为法人的公司企业、工商户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6)本人报名时处于孕期或生产结束不足6个月的;
(7)其他按有关规定不宜从事人民法院编外人员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1、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景洪市么龙路17号景洪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
(3)报名时需提供材料:报名表原件1份,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名时已经毕业但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学校相关证明)复印件各1份,小1寸照片3张(底板不限),在职的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审查
3、岗位能力测试
书记员岗考生参加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看打及听打能力;计算机岗和新闻宣传岗参加实际操作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实际运用能力。具体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运用
书记员岗设置最低分数线,根据岗位能力测试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未达分数线的人员不进入体检程序。计算机岗及新闻宣传岗根据面试综合评价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5、体检
体检由单位统一组织,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6、考察
在明确体检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同时积极配合政审考察相关工作。
7、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管理和待遇
1、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2、相关待遇。聘用制书记员岗中分数较高的进入省级序列,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其余按照景洪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编外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景洪市人民法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咨询电话:0691-2584063(景洪市人民法院政治部),招聘全程工作人员只通过该电话号码与考生联系;
2、考生报名时扫码入群并关注景洪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招聘过程中各阶段相关信息及通知将通过群消息及公众号实时发布,非特殊情况不再单独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3、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通讯未达或联络不上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虚报信息、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景洪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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