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鸿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鸿博人力公司”)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选用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社区专职工作者共42名,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派遣至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事处工作,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福田鸿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社区专职工作者选用岗位表》(见附件1)。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用对象及条件
(一)选用对象
(二)岗位选用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过硬政治素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
8.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一)报名网站:https://zp.szft.gov.cn(深圳市福田区人事招聘系统)。
(二)报名时间:
(三)报名程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选用岗位信息,网上填写报名申请材料,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底电子照片及以下材料电子版(电子版文件要求为jpg或png格式,文件大小需小于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电子认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
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资格审查时无法提供,需本人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入职前提供证明,如不能提供,视为自动放弃入职。
4.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资格初审:根据考生报名时上传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岗位条件或附件不全的审查结果为不通过。本次选用限制参考人数不超过所报岗位拟选用人数的3倍,如超过岗位拟选用人数的3倍,则综合人员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个人简历等方面进行筛选,未达到岗位拟选用人数的3倍,审核通过后即可参加后续考核流程。
三、考核
(一)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形式:由鸿博人力公司另行通知。
进入考核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没有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放弃选用,考核不予递补。
(二)资格复审
考核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香蜜湖街道办在考核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按照报考者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拟选用名额等额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鸿博人力公司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将报名材料的纸质版原件和复印件交用人单位进行复核,材料不符合者取消体检资格,没有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选用。
(三)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核成绩及资格复审情况,用工单位按拟选用名额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香蜜湖街道在本部门网站公布。
四、体检及公示
(一)体检
考生自行到香蜜湖街道办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进入体检的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选用资格。体检合格的,纳入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二)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选用人员,拟选用人员名单将在香蜜湖街道办在本部门网站中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体检人选。
(一)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二)体检不合格的;
(三)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四)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
六、入职
拟选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入职,且不违反关于入职有关规定的,列入深圳市福田鸿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管理,由深圳市福田鸿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事处工作,具体岗位由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事处安排。
被投诉不符合入职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入职;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入职,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入职。
拟选用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到用工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工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入职资格。
七、人员管理
(一)选用人员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由用工单位进行日常管理。
(二)试用期管理。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选用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入职。
八、薪酬待遇
薪酬福利待遇按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它事项
(一)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选用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年龄及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均截至
(三)此次招聘的员工全部纳入我司派遣管理,具体岗位由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事处安排。
(四)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鸿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5-23964933,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深圳市福田鸿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附件1:深圳市福田鸿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社区专职工作者选用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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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szft.gov.cn/xxgk/bmtzgg/content/post_96359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