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汕机编办发[2019]6号)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外勤(司机)人员1名,文秘工作辅助人员2名,财务工作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外勤(司机)人员: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3.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强;
4.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
6.持有小型汽车(C1)及以上驾驶证,具有驾驶经验;
7.因工作特殊性,需要经常出外勤;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文秘工作辅助人员: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3.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强;
4.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
(1)研究生:A0301法学;
(2)本科:B0301法学类;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财务工作辅助人员: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3.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强;
4.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
(1)研究生:A120201会计学、A120202企业管理(财务管理);
(2)本科:B120203会计学、B120204财务管理;
(3)大专:C120202会计、C120201财务管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为机关聘用人员,待遇标准按照《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汕机编办发[2019]6号)执行。目前新聘人员薪酬标准3750元/月(如果出现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并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聘用年限每满两年且聘用年限年度考核合格的,晋升1个档次薪酬标准。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shantou.gov.cn/hrss/)、汕头人大官网(http://rd.shantou.gov.cn/)和“汕头人大”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电子邮箱:strdzp@126.com)
3.报名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1)按要求内容认真填写的《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1),表格需附照片,并在本人承诺签名处亲笔签名后扫描;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电子版(底色不限,300万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信息页)、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应聘外勤(司机)人员另须提供驾驶证扫描件。
(4)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以上材料汇总、压缩成文件包以“报考单位+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
4.有关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须于报考截止之日前(即
(3)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例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三)资格审核
1.初审
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资格条件的,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反馈审核结果。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复审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面试前3个工作日内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现场发给准考证。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汕头人大官网和“汕头人大”微信公众号公布。
考生需提供报名表(双面打印并附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资格复审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核对信息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下存档。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1.报考文秘工作辅助人员岗位和财务工作辅助人员岗位的考生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形象举止仪态等。
2.报考外勤(司机)人员岗位的考生采用技能测试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实际驾驶水平等。
3.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五)成绩公布
1.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全部岗位面试结束后次日在汕头人大官网和“汕头人大”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成绩和入围体检人选名单。
2.入围体检人员从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分数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相同,则对分数相同者再次组织面试确定名次)。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并在汕头人大官网和“汕头人大”微信公众号公布。考察工作由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对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汕头人大官网和“汕头人大”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按《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期限截止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留意相关邮件通知,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有关公告,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次考试《疫情防控须知》以及《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汕头人大官网和“汕头人大”微信公众号。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或者疫情防控有新要求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汕头人大官网和“汕头人大”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五)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由汕头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实施全程监督。
(六)本公告由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解释。
六、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及电话: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0754-88562841。
监督部门及电话:汕头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0754-88560636。
附件1: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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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shantou.gov.cn/stsrlzyhshbzj/zwgk/gsgg/zkly/content/post_20408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