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黄埔区南岗街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专职组织员和政府聘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党建专职组织员1名;政府聘员(协管员)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党建专职组织员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党建工作,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3.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党性强、作风正,工作上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须有较强的文笔功底,能够胜任文件处理、公文写作等业务,有政府系统公务写作经验优先录取;
7.中共正式党员;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本次招聘约定最低1年服务期,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辞职、不得报考其他单位,对申请报考其他单位的,镇(街)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在约定服务期内自动离职的,5年内不得报考黄埔区党建专职组织员职务。
(二)政府聘员(协管员)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需要适应24小时值班及外勤巡查工作,退伍军人、有驾驶证优先;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本次招聘约定最低1年服务期,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辞职、不得报考其他单位,对申请报考其他单位的,镇(街)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在约定服务期内自动离职的,5年内不得报考黄埔区政府聘员职务。
三、招聘程序
党建专职组织员、政府聘员(协管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ngjzuzhiban@hp.gov.cn。
3.报名所需资料(提交扫描版):
①《黄埔区南岗街招聘报名表》(可编辑电子版及贴免冠彩色照片扫描版);②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报名表);③《流行病调查表》(见公告附件2);④户口簿(含首页及考生本人页)和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原件;⑤提供驾驶证原件(报考政府聘员提供);⑥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报考党建专职组织员岗位需提供)。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达到相应职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以上。未达到比例的,延长报名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党的政策理论知识、公文写作及相关业务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招聘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时间和地点:招聘单位将通过短信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短信通知,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名单,并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重点了解应聘人员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协助拟录用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后符合聘用的人员,办理入职和聘用手续,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在街道相关岗位。试用期按国家的有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招聘公告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报名、笔试、面试时,应提供《流行病学调查表》。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通过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发布相关信息。
(三)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2240217,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附件: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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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hp.gov.cn/gzhpngj/gkmlpt/content/8/8148/post_8148839.html#4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