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推动农民工就业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的部署要求,巩固拓展农民务工就业成果,每个乡镇设立就业服务站,配置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为更好满足基层公益性岗位需求,根据《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36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2017年-2021年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且具有静乐县户籍或生源地),持有《就业创业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父母双方均为企业失业职工并提供解除合同证明);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相关助学贷款证明);
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4、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含高等特教学员全日制本科专科残疾人毕业生)。
二、岗位待遇
聘用的人员无编制,属公益性岗位,期限三年。月薪按照静乐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同时按规定为招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三、招聘程序及报名时间
1、个人申请。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毕业证、报到证、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薄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近期免冠照1张(红底),在规定时间内到静乐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报名并填写相关申报表。
2、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就业人员,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竞争上岗。
(1)依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优先从生活特别困难的零就业家庭中选择,优先从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中选择,优先从脱贫家庭、易地搬迁户中选择。
(2)在申请人员多,开发岗位数量不足的情况下,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
3、进行公示。初步确定的人选,在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确定上岗。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各乡镇与上岗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及时组织各岗位人员到岗工作,根据岗位职责做好相关后续管理工作。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静乐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50-7828992
静乐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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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sxjl.gov.cn/zwyw/tzgg/202203/t20220322_37429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