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党校事业发展需要,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决定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面向全国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硕士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硕博学历及学位;
3.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能胜任党校教学科研工作;
4.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8.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应聘人员所需资格和条件 |
||||
年龄 |
学历 |
学位 |
所需专业 |
与岗位相关的其他要求 |
||||
1 |
党史党建教研部 |
教师或骨干教师 |
1 |
35周岁以下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中共党史 |
1.本硕博专业相同或同类学科。 |
2 |
社会与文化教研部 |
教师或骨干教师 |
1 |
35周岁以下 |
研究生 |
硕士及以上 |
社会学 |
|
3 |
哲学 |
教师或骨干教师 |
1 |
40周岁以下 |
研究生 |
博士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1.本硕博专业相同或同类学科。 |
4 |
政治学 |
教师或骨干教师 |
1 |
40周岁以下 |
研究生 |
博士 |
|
|
5 |
经济学 |
教师或骨干教师 |
1 |
40周岁以下 |
研究生 |
博士 |
科学技术哲学 |
|
6 |
经济学 |
教师或骨干教师 |
1 |
40周岁以下 |
研究生 |
博士 |
产业经济学 |
|
7 |
公共管理教研部 |
教师或骨干教师 |
1 |
40周岁以下 |
研究生 |
博士 |
公共管理 |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开展工作。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填写《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并附相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应聘材料发送至邮箱:nxdxrsc@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岗位名称+本人姓名+毕业院校+高校人才网)。
2.资格初审及确认。按照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人员以电话方式确认,未通过人员以邮件或短信方式通知。
(三)资格复审
初审通过人员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束时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复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经签字确认的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本硕博各阶段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出具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由学校教务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毕业证明,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在
5.在职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的介绍信;
6.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
(四)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基本素质。
2.面试公告将提前一周在校(院)官网发布,同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面试相关事宜。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经校(院)委会研究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
1.体检由校(院)负责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
3.校(院)或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6.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六)考察
1.对列入考察对象的人员,由校(院)负责实施考察。具体考察方式和内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核。
3.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解除处分或超过处分期的除外),并确有事实依据,经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书面确认的,可取消招聘资格。
4.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应聘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根据应聘者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校(院)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校(院)官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公示期有异议的,根据实际情况待查证后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未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2.由校(院)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引进人才服务协议书》(博士8年、硕士5年),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编制、档案移交、工资、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人才相关待遇
1.享受国家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规定的工资福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待遇;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有关文件执行。按月给予全日制博士4000元补贴,连续补贴5年。
2.对招录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自治区给予安家费20万元,分期打入人才个人账户;科研和项目启动资金8—30万元,具体资助额度须经专家评审项目情况核定后,划拨至用人单位账户,由相关人才专用,按照科研和项目实施进度分阶段支出。校(院)一次性提供安家费8万元,科研启动资金2万元;配置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各一台。
3.对招录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用后可在一年内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对招录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免试进入优质公办学校就读;申请转入宁夏普通高中就读的,安排在其父母服务(居住)地的市、县(区)内示范性高中就读。配偶来宁工作的,原则上参照原工作单位性质、身份及专业专长予以安置。对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自愿参加宁夏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的,非宁夏户籍人员可按宁夏户籍人员条件报考。
5.对招录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照每人1200元标准,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
6.对招录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周转房。在校(院)工作满5年经考核合格并继续留校(院)工作的,房屋产权过户给个人;未享受住房(拥有产权)的,工作满5年经考核合格并继续留校(院)工作的,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对未享受周转房的,每月发放2000元租房补贴,发放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老师 0951-6660160 18995115879
电子邮箱:nxdxrsc@163.com
附件: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