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人员队伍,根据《关于设立惠来县综合征信中心的批复》(惠机编[2017]5号)和工作需要,惠来县综合征信中心决定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岗位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共服务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自主自愿、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公共服务人员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以上人员。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做事认真,乐于吃苦,甘于奉献;
2.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和组织协调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接受强制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或其他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聘用关系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它不适合报考岗位工作规定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技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以上程序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组会同相关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一)招聘信息发布
惠来县人民政府网站。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本人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3张,同时需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以上所有证件均需原件与复印件。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
地点:惠来县政府办公室人事组(县政府办公室办公大楼313房)
3.报名咨询电话:0663—6615006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由县政府办公室人事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面试和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四)技能测试
1.测试内容:常见办公软件的操作与应用(含公文写作应用及常见办公数据统计等)。
2.测试形式:采取上机操作的形式。
3.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4.参加测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测试结束后,按计划聘用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五)体检
通过测试筛选后,考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人员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审
政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原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
(七)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将在惠来县人民政府网站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的公共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每个聘期为1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劳动关系。聘用人员每月基本工资2200元,并参加我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负责,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县政府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有关规定研究处理。
惠来县综合征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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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uilai.gov.cn/gkmlpt/content/0/634/mpost_634711.html#7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