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畅通翼城籍在外优秀人才回报家乡、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绿色通道”,经研究,决定引进在外工作翼城籍优秀人才回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引进的原则;
2.坚持缺编进人、顺向(平行)流动的原则;
3.坚持总量控制、结构合理的原则;
4.坚持程序完备、集体研究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
此次拟分乡镇机关、县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县直参公单位、县直事业单位5个类别引进优秀人才50名,具体条件详见《翼城县2022年引进在外工作翼城籍优秀人才回乡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范围
通过参加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正式录用(聘用),在翼城县以外、山西省以内其他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本人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为翼城县;
2.本人父母、配偶、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为翼城县或常住户口不在翼城县但在翼城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其中: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科级及以下为主;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以七级及以下职员为主,专业技术人员以助理级及以上职称为主,工资性质应为财政全额拨款。
四、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翼城,关心翼城发展,自愿到翼城工作;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3.进入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具备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已进行登记备案;
4.进入事业单位必须符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有关规定,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现工作岗位按有关政策设岗聘用;
5.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内考核);
6.符合其他拟引进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引进:
1.组织(人事)管理部门及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出的人员;
2.受到诫勉、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正在调查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纪律审查的人员;
4.有服务期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在原单位工作业绩不突出,群众认可度低,口碑较差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人才回乡的;
7.其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
以上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五、引进办法和程序
1.发布公告
通过翼城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icheng.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引进公告。
2.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30日8:00至4月18日18:00(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之后报名无效,不予受理。
(3)报名材料:
将下列材料压缩后报指定邮箱yichengyincai@163.com,压缩包文件名为“姓名+报考岗位类别”。
①《翼城县2022年引进在外工作翼城籍优秀人才回乡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
②《翼城县2022年引进在外工作翼城籍优秀人才回乡同意调动证明》(附件3)扫描件;
③相关证件: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公务员登记表》(《参公人员登记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相关资格证、录用文件等扫描件;
④翼城籍有关证明:户口簿、结婚证、所在单位(村或社区)证明扫描件;
⑤《诚信承诺书》(附件4)签字后的扫描件。
3.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审查结束后,通过电话方式回复审查结果。
(2)申请人要对个人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对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引进资格。
4.现场确认
以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本人到场,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现场确认环节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①《翼城县2022年引进在外工作翼城籍优秀人才回乡报名表》(附件2)一式3份;
②《翼城县2022年引进在外工作翼城籍优秀人才回乡同意调动证明》(附件3);
③相关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相关资格证、录用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本人签字,并写明复印于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参公人员登记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
④翼城籍有关证明:户口簿、结婚证、所在单位(村或社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本人签字,并写明复印于原件);
⑤《诚信承诺书》(附件4);
⑥《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
5.确定人选
(1)回乡人员按照“身份不变、平行对口”原则安排到相应单位工作;
(2)如某些岗位类别申请回乡人员数量超过岗位需求,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择优确定回乡人选。
6.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的时间、地点、要求等将在翼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不予引进。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安排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引进单位、参加体检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7.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工作能力等。同时对考察对象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对其资格进行再次确认。考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引进资格。
8.公示
(1)经考察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名单在翼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引进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9.办理手续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引进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需在1个月内办理相关手续,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引进资格。
(2)引进到翼城县的各类人才均需签订5年服务期协议,服务期内不得离开翼城工作。
六、有关事项
1.本次引进工作各个环节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翼城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icheng.gov.cn)进行公告和通知,申请人需随时关注,并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2.工作日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0357-492187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翼城县2022年引进在外工作翼城籍优秀人才回乡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件:
1.翼城县2022年引进在外工作翼城籍优秀人才回乡岗位计划表
3.翼城县2022年引进在外工作翼城籍优秀人才回乡同意调动证明
4.诚信承诺书
5.疫情防控承诺书
中共翼城县委组织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j.taiyuan.gov.cn/doc/2022/03/22/125757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