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衢州分院、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简称浙大衢州“两院”)于
浙大衢州“两院”聚焦化工、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资源环境、分子智造工程等研究领域,设立电子化学品研究所、专用化学品研究所、特种聚合物研究所、新能源材料研究所、生物医药研究所、工业生态研究所、分子智造工程研究所等七大研究所,并建有分析测试中心和中试实验实训基地。
自成立以来,浙大衢州“两院”始终秉承“学科-人才-产业”一体化发展理念,打造了创新与育人相互滋养的新模式,正在培养一大批创新能力突出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构建了基础研究与产业创新联动的新机制,正在有力推动衢州主导产业升级和关键技术攻关;塑造了大学与城市协同发展的新典范,正在快速营造有文化、有梦想和有活力的高品质城市生态圈。
截至2022年1月,浙大衢州“两院”共有教职工134人,其中科研人员91人,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4人,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入选者14人;含教授24人,“百人计划”研究员9人,副教授12人,特聘研究员19人,特聘副研究员23人。2019-2021年共招收硕士研究生94人。
浙大衢州“两院”对接衢州产业,开展技术攻关,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积极探索集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于一体的极具特色的校地合作新模式,将建设成为全国领先的产、教、研融合发展的创新创业平台,国际一流的集教学科研于一体的化工材料研究中心!
竭诚欢迎海内外化工、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资源环境、分子智造工程等领域优秀研究人员或博士后加盟浙大衢州“两院”,共创辉煌!
一、招聘岗位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主管(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和文化建设;
2.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与督查;
3.负责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4.负责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管理及实验室废弃物处理;
5.协助实验室建设;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优良、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化学工程或化学专业硕士学位;
3.工作主动,责任心强,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4.有高校、科研单位或大型企业实验室安全管理经验者优先。
(二)院区管理办公室主管(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构建研究院总务管理体系、规章制度等;
2.负责管理物业团队,做好全方位研究院后勤管理工作;
3.负责研究院重大活动和专项工作的后勤保障;
4.负责平安校园、维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5.负责研究院家具资产管理;
6.负责部分新院区建设对接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优良、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工作主动,责任心强,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4.有高校、科研单位或大型企业总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教学与学生管理岗位(1人)
岗位职责:
1.协助做好衢州分院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落实招生宣传、咨询受理、复试组织等工作;
2.协助做好衢州分院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实践、课程建设等各项教学基本建设工作;
3.协助做好研究生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
4.负责建设衢州分院研究生科研优良学风和校园文化;
5.协助负责学生管理部分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硕士及以上学历,中国共产党党员;
2.认同浙大衢州“两院”办学理念,熟悉高校研究生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相关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方法;
3.熟练应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良好的中英文沟通能力,擅长人际沟通;
4.具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和应变能力、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为人正直,身心健康,工作细心踏实,有责任心,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意识。
薪资待遇:
1.年薪由岗位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10万/年,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发放绩效工资。
2.购房补贴、安家补助:上限60万。
二、招聘流程
1.简历投递及材料提交
符合上述岗位申请条件的应聘者将以下材料打包以“姓名+岗位+高校人才网”命名,发送至邮箱:zjuqz@zju.edu.cn
(1)详细个人简历,简历内容应包括自大学开始至申请时间不间断的学习、工作经历,发表的论文、著作、专利、获奖、负责的科研项目等及其他方面取得的成就清单;
(2)学历学位证书、在读证明或现任职证明的扫描文件;
(3)5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
2.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者不再予以通知。
3.面试
由研究院人力资源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结果将于面试后1-2周内以邮件形式告知。
4.体检、录用报到
面试通过者按要求进行体检;对于体检不合格者,研究院不予以录用。根据研究院安排,按期办理入职报到手续,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如期报到者应及时告知,否则逾期将不再保留岗位录用资格。
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汪老师
电话:0570-8015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