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录1名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职安全员工作职责
1.负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情况。为全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提供安全生产监管技术支撑。
2.负责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相关要求。
3.协助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
4.完成区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招聘职位和条件
本次招聘职位为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五)化工、安全工程、消防工程、机械、机电、电气专业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年龄为40周岁以下。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邮寄报名的方式,邮寄地址: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东380号,联系电话:0757-88219289、88219281。
3.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含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各个阶段取得的所有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上资料要求复印件各一份;②个人简历以及《高明区专职安全监督检查员报名表》。
4.资格审查。报考对象资格由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审核不通过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占40%)。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案例分析。
(二)面试(占60%)。总分100分,在笔试完毕后开始面试,面试完毕后当场公布成绩。
(三)体检。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发[2009]37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高明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五)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拟聘用对象提出放弃录用申请的,视情况依次递补人选。
四、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
享受待遇年薪约10万元,年终绩效奖金2万元,购买五险一金。上述待遇不包括单位应当支付的五险一金部份。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的信息和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属已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关系。
2.报名后请留意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或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考试安排等事宜,不再另行通知。考试的有关事项只会通过高明区政府网站和高明区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在此敬告各位考生,切勿轻信招考虚假信息,请谨慎防范电信诈骗、网络欺诈。
3.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或招考的有关事项有疑问的,请致电高明区应急管理局,联系人:白先生、许小姐,电话:0757—88219289、88219281。
4.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佛山市高明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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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gaoming.gov.cn/gzjg/zfgzbm/qaqjgj/tzgg_1106238/content/post_52067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