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经济开发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位于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民兴街道经开区管委会A区s-04栋2楼,公司出资人为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为具备投融资职能主体和国有资产经营实体的国有独资公司,实体化运营、市场化运作。公司业务主要以资产运营为基础、以服务企业为纽带、以产业投融资为抓手,立足优化园区资源配置,有效利用和盘活各类资产资源,增强经开区融资能力、偿债能力和再发展能力。
根据园区高质量发展需要,金沙经济开发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金沙经济开发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金沙经济开发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
4.学历、资格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应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
招聘信息于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金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政务大厅。
3.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4.报名所需资料
(1)《金沙经济开发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1份,考生自行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填写打印(《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并在“考生签名”处亲笔签名,贴上考生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附件3)一份。
(4)报考职位要求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5)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亲笔签署“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
(6)应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提供的原件用于审核,收取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由公司具体负责。
2.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与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环节出示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资格审查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应聘资格。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减少、取消的职位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或放弃改报的,办理退费手续。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笔试内容为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相关知识,分值100分。
笔试成绩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无效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其他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1.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进入面试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3.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无效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七、体检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公告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有《招聘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考察对象是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科研领域失信等联合惩戒对象的。
九、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报到,到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三)备案
聘用人员按国有企业人员管理办理备案。
十、薪酬待遇
按金沙县国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次招考中,各职位、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金沙经济开发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招聘相关公告,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招聘单位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含报名、体检等)。
(四)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三、组织领导
成立金沙经济开发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聘简章和组织实施整个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经开区管委会财政金融部,抽调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金沙经济开发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本次招考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金沙县经开区产投公司 咨询电话:13765807247
金沙县纪委监委 监督电话:0857-7229441
附件:
1.金沙经济开发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金沙经济开发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金沙经济开发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gzjinsha.gov.cn/xxgk/zfxxgkml/jcxxgk/zkzp/202203/t20220316_730099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