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名额
计划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2名,其中聘用制书记员1名、辅警1名(性别女),职位要求详见“附件1”《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职位表》。
注:具体招聘职位名额以发布公告时空缺岗位职数为准,不超过省院核定本院聘用制人员数为基本要求。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从工作角度考虑,原则上要求具有大庆市行政区划户籍(具体详见职位表);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掌握熟练的速录技能和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以上时间均截止公开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登陆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法院网站(网址:http://dqdt.hljcourt.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完整填写。统一将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1寸免冠近照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到邮箱dtfyzzb@163.com。
2.报名时间:
3.资格审核:于
4.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特别提醒:未上传照片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自高中起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6.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二)考试
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法院官方网站、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聘用制书记员加试打字技能测试,聘用制辅警加试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50%。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原则上开考比例1:5,如不足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资格复审。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5: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打字技能测试或体能测试资格。
3.打字技能测试(聘用制书记员)。打字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需要使用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打字测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5分钟。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正确率达不到70字/分钟的,取消面试资格。可视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4.体能测试(辅警)。详见“附件
5.面试。笔试和打字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由招考单位组织面试,原则上开考比例1:5,如不足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地点以召开单位通知为准。
(三)体检与考察
1.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参聘人员个人承担。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政治部组织。考察阶段应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
3.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法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4.公示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按程序报市中院及省高院备案。
5.通过笔试、打字技能测试及体能测试进入面试但未被录取人员,我院将为其保留一年成绩,本次招聘结束后,若聘用制岗位出现空缺,可根据实际情况,从本次参加招聘的考生中按排名先后顺序递补入职。
(五)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险金,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等。
4.不提供住宿。
(六)疫情防控要求
1.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申领“龙江健康码”,须在考试当天出示动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备进入考点时查验。
2.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防疫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3.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接受“龙江健康码”和考试当天“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考生需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无法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体温大于
4.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严重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接受医治。
5.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离。
6.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7.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公告,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法院联系。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招录法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祥全咨询电话:0459-8887026
地址:大庆市大同区大同镇同城路92号
电子邮箱:dtfyzzb@163.com
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法院
二0二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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