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区民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儿童福利督导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三水区民政局儿童福利督导员1名。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取得初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5.具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需提供相关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在各级人事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三水区民政局儿童福利督导员按照岗位职责年薪约10万元(含五险一金及绩效等)。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面谈、体检和组织考察、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民政局社会福利事务股103办公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南路17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本人持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历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佛山市三水区民政局招聘儿童福利督导员报名表》(附件,可在网上下载)。
4.报名要求:
(1)确保报名电话正确、畅通,便于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资格审核
由三水区民政局分别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选择不少于3人参加面谈,届时将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参加面谈人员,对于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者不再另行告知。
(三)面谈
1.面谈采取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的方法,计算应聘人员面谈成绩;
2.面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谈成绩现场公布。
(四)体检和组织考察
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额相等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录用政审考察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递补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组织考察达标的拟聘人员,三水区民政局向社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录用
招聘人员为合同制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个月。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面谈等工作。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持“粤康码”(绿码)、行程卡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面谈。
六、其他
本次招聘综合成绩自公布之日起保留1年,在此期间如本单位工作人员因被解聘、辞职或退休等原因而出现人员空缺的,可在本次未入选人员中补充招录。
七、相关事项
招考期间,开通报名咨询热线,联系人:王小姐,电话:87736972。
佛山市三水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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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ss.gov.cn/zwgk/rsxx/ryzl/content/post_51913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