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的精神,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1.合同管理:聘用的雇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雇员签订雇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2.薪酬及福利:雇员的待遇实行佣金制,佣金包含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部分和个税。缴纳比例按照长沙市政府普通雇员缴纳比例确定。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不得报名的情形:
(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报考人员不得报名录取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行政辅助类岗位1名,工勤辅助类岗位1名
招聘条件:
1.年龄35岁以下(出生日期在
2.行政辅助类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工勤辅助类岗位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两个岗位都要求熟练使用电脑办公系统,有办公室文秘类工作实习经验。
五、报名及录用程序
录用程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考核—面试—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含资格终审)—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资格初审后,择优通知参加考核人员。考核采取面试加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均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后续程序。
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在长沙人大网站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所有录取人员需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签订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
有意向者请将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材料的电子档发至邮箱:csrdrsc88668589@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
报名咨询电话: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0731-88668589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0731-8866861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907930
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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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changsha.gov.cn/szf/rsxx/zkly/202203/t20220310_104976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