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疫情防控,补充我院方舱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及传染病院区运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解决人员紧缺问题,经院长办公会议、院党委会议研究,并向州卫健委报告,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37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因需设岗,“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监督机制。
二、招聘岗位
护理专业15名,检验专业8名,药学专业(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药事管理、药物分析、药物化学)8名,定额工资人员6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各岗位报名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
1.护理(含助产)岗位:
1.1护理(含助产)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男性、厦门医学院毕业学生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1.2取得执业资格或考试成绩通过;
2.检验专业:临床医学或检验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
3.药学专业: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药事管理、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中药学、中草药栽培与鉴定等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
4.定额工资人员: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学历,从事岗位为非医疗类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相关证件或不具备相关招聘条件的;
2.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四、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邮箱:RSK6229404@163.com
联系电话:0930-5910720、0930-6229404。
3.报名提供材料清单
3.1《临夏州人民医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从临夏州人民医院官网、临夏州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链接下载);
3.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应聘护理岗位的必须提供护士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
3.3本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委员会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材料;
3.4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的无违法行为记录。
3.5将以上资料以扫描件形式按期发送到报名邮箱(标题备注“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
3.6由医院公开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考试程序。在资格审核中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并通知本人。
五、考试
面试采取量化评分方式进行(面试时间5-8分钟),面试分值100分,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六、确定体检人员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聘人数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末尾成绩并列者全部体检)。
七、体检
体检参照甘人社通[2017]143号文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
依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异议,经核实公示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对于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九、录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等其他事项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2.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组织实施及监督
为切实加强人员招聘工作,成立临夏州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小组,在院纪委监督下开展具体工作。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全过程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资格审核情况、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医院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临夏州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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