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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公益一类)2022年公开招聘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8

根据工作需要,经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2022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拟招聘岗位情况

(一)海南省计量测试所,为隶属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我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主要承担我省计量强制检定、计量基准的研究建立、量值传递、技术规范起草、计量仲裁检定及有关项目科研等职责。计划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

(二)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信息所,为隶属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我省综合性标准化科研机构,主要承担标准化研究、标准制修订、标准信息咨询服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源管理和物品编码管理与推广应用等职责。计划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

(三)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为隶属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我省食品和保健食品检验检测职能,主要承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检验、食品委托检验等任务,开展食品检验方法、标准、安全毒理学、功能学等科学研究以及有关业务指导和技术咨询。计划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

具体拟招聘岗位情况及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除规定的招考职位资格条件外,考生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

五、报考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hrss.hainan.gov.cn)及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amr.hainan.gov.cn/)向社会公布。公告时间:202237313,共7天。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应聘人员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报考人员在进行注册时务必记住本人用户名、账号、密码,以便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

1.报名时间:20223258:003116:00

2.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点击“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公益一类)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报名,如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2寸彩色证件照片(请点击“选拔文件”按键→选拔本人照片→点击上传照片,照片大小不超过100kb)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上传有关证明材料(以jpg图片的形式)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二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2)学历、学位证书照片(报考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可上传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系公章的证明);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并在有效验证期内);留学回国人员报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

4)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工作经历等其他材料,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劳动合同(首页、明确工作岗位页及最后签名盖章页)及社保缴纳证明;

5)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进行报考,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模板见附件2)。

工作经历及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2241。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按照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9号)界定。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招聘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资格审核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审查,作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来骗取考试资格的,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正式聘用后)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或办理相关解聘手续,其相关后果均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网上报名系统在报名截止当天中午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当天中午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能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截止当天16:00前)未按要求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报名截止当天16:00准时关闭。

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职位的,可重新补报其他职位,重新补报的时间另行通知。

6.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准考证打印时间,并按要求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的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合格人员名单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七、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职位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笔试平均分)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确定。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按通知要求,向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笔试准考证,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现场工作人员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提供材料不齐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将于面试前3天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应及时登录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并进入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八、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所需的思想品行、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面试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人员名单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进行公布。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九、体检与考察

考试综合成绩为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确定。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对综合成绩进行公布。

根据综合成绩,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报考人员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笔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体检由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支付),体检时间提前2天告知应聘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特殊标准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根据考试、体检情况,从体检合格人选中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十、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因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有关招聘材料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各相关所属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拟聘人员报到手续。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应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十二、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各项纪律规定,落实回避制度,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和监督。按规定及时公布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聘者应符合海南省及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是的报考人员,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海南省及海口市防疫具体要求和规定,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

(二)在笔试、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通过微信搜索“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小程序,注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并配合检测体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C,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报考人员;(2)诊断为新冠病毒的无症状感染者的报考人员;(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报考人员;(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报考人员;(5)考试当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为红码或体温≥37°C的报考人员。

(四)参加笔试、面试的报考人员须佩戴口罩(自备),除身份确认环节及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五)报考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确认身份、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四、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一)关于专业目录问题。专业条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详见附件3)、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4月更新)(详见附件4)审核报考专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得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二)关于年龄确认问题。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即198641200441出生)。报考人员的年龄确认以考生本人档案记载的原始材料为依据,在考察阶段进行确认。

(三)此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均以发布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的内容为准。

(四)此次公开招聘,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未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课程,也未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方案由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咨询联系电话: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处0898-66812593

纪检监督电话: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0898-65370420

电话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附件:1.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3.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hrss.hainan.gov.cn/hrss/sydwzp/202203/97053742d1144443bc1924838b877d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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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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