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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人才网2022上半年高层次人才引进系列活动

重庆高新区2022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288名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2-03-03

为加强教育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8名,其中招聘中小学教师269名,竞赛教练5名,中小学校级干部5名,教研机构工作人员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类别、数量及条件等详见《重庆高新区2022年第一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

4.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相关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3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需提供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等凭据。

(四)年龄要求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38,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139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3周岁。

(五)学历及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7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境外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7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否则不予聘用。

专业资格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指相关工作经历满3年。岗位设置上,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现场资格审查及考试考核当日,所有考生须持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无异常(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方可进入报名点。请考生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严格遵守佩戴口罩、保持距离等相关疫情防控规定。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及疫情防控要求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高新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重庆高新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

(一)承诺诚信报考

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考试考核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和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223890020223119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登记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三)网报资格初审

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提交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核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及时下载记录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信息查询;初审资格部门应下载并打印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特别提醒:请考生慎重考虑,认真如实地填报报名相关信息,报考单位及报考岗位,一旦审核通过,将不能修改报考信息。

(四)查询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23129:00时以前及时修改,重新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考务电话,联系方式附后。

(五)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至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比例。

(六)报名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后于2022313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报名费50/人。逾期不再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招聘。

(七)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1.时间

2022317900~20223191200

2.要求

登录报名系统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考核及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知识(教育基础理论等)、专业知识(学科知识),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说课)、综合面试。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教师岗位须加试专业素养,测试专业基本功,具体测试内容、时间安排以短信通知为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教育基础理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专业知识(学科知识),采用闭卷笔答形式,分值100分,时间90分钟。

2.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3199:00~10:30

地点: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校(大学城南二路750号)

3.进入面试环节的规则

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4.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于20223202400前在网上报名系统公示。

(二)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20223239:30~11:00

地点: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校(大学城南二路750号)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应提交《资格复审所需资料》(详见附件3)。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不递补。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未满5年的,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满5年的,可在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时间:2022326-27日,具体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地点:重庆市第一实验中学校(大学城南二路750号)

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两个环节,时间15分钟,分值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说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综合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总成绩计算

1.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教师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素养测试成绩×60%)×30%+专业技能(说课)测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30%

2.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教师岗位以外的其余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说课)测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3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生各科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体检等相关事宜,在考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高新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面试、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公共服务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公共服务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如有考生本人弃权,则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范围内,在总成绩70分以上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考生总成绩相等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合格者,由公共服务局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前述规则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高新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程序报党群工作部审批。经审批同意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享受重庆高新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厚薪酬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重庆高新区最低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获奖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党群工作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事项

1.本简章由重庆高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580293292

3.考务咨询电话:023-68680603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1.附件1:重庆高新区2022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x

3.附件3:资格复审所需资料.docx

4.附件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x

5.附件5:重庆高新区2022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告.docx

6.附件6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名单.docx

7.附件72022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docx

8.附件8:第四轮一级学科评估(高校优势学科摘录).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gxq.cq.gov.cn/ggtz/202203/t20220301_10448526_wa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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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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