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领导班子建设,打造一支师德好、业务精、执行力强的教育管理队伍,在东莞市“双万”新起点上推进教育更高质量发展,实现“学有优教”工作目标,助力南城打造东莞首善之区,按照“外引内培”的人才队伍建设思路,现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办初中校长1名、公办幼儿园副园长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争性选拔考核,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中小学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配备标准>的通知》(东教人[2009]23号)的配备要求,本次招聘东莞市南城街道公办初中校长1名,公办幼儿园副园长1名。
三、待遇和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办初中校长,一经录用,按相关调入手续办理调入,对于特别优秀但暂时不具备调入条件的,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3至5年一签,待具备调入条件后可按相关调入手续办理调入。公办幼儿园副园长,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3至5年一签。招聘的公办初中校长、幼儿园副园长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履行所担任职务的职责,公办初中校长享受南城公办初中校长相应待遇,公办幼儿园副园长享受南城公办幼儿园副园长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试用期工作能力、纪律要求和身体条件等不符合岗位要求,不能胜任校长、副园长职务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解聘手续,由南城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四、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公办初中校长岗位
1.招聘对象:全国符合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在职人员。
2.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③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初中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对于当前评价机制改革、“双减”政策等新政策、新理念有较为深刻的理解,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中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④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⑤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2)具体条件:
①年龄在50周岁以下(
②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副高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校长任职资格证;
③公办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现任正、副校长(副校长需任职满3年及以上)。
④获得以下荣誉者可优先考虑:a.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省政府特殊津贴;b.全国优秀校长或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c.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名校长、优秀校长;d.省级以上“百千万工程”教育专家或名校长培养对象;e.国家级学科带头人或省级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f.地级市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或评定的名校长或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
⑤省外取得的职称须符合广东省省外来粤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有关规定,否则视同无效。
⑥本省外市、外省考生办理调入手续要符合东莞市人才引进相关条件,详见《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办法》《东莞市事业单位短缺人才目录》《东莞市普教系统从本省外市公办学校调入在编在职教师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等相关文件。
(二)公办幼儿园副园长岗位
1.招聘对象:全国符合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在职人员。
2.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③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幼儿园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对于当前评价机制改革、“双减”政策等新政策、新理念有较为深刻的理解,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幼儿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④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⑤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2)具体条件:
①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8周岁(
②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幼儿教育专业或教育管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和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园长任职资格证;
③有5年以上的幼儿园从教经验,其中有3年以上副园长或正园长工作经历;
④获得以下荣誉者可优先考虑:1.获地级市以上荣誉称号(包括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地级市以上党委颁发的优秀共产党员等);2.评为地级市以上名园长工作室、名教师工作室、名班主任工作室的主持人、学科带头人等;3.获地级市党委政府以上授予的荣誉称号。
⑤省外取得的职称须符合广东省省外来粤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有关规定,否则视同无效。
五、招聘程序与考核安排
(一)招聘程序:报名——资格评审——无领导小组讨论——路演——综合评价——体检——考察——上会请示——公示——办理调入和聘用手续等。
(二)考核方式:考核工作分为三部分:资格评审、无领导小组讨论、路演。
1.资格评审:根据公开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参加无领导小组讨论人员名单。
2.无领导小组讨论: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初步考核,主要考核参加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特定情景下的应对处理事件以及与他人合作能力等。报名人数多时,将按原任职务分类分组考核。无领导小组讨论满分100分,根据分数从高到低顺序,通过资格评审人数超过1:5比例的,按照1:5比例确定参加路演人员名单,不足1:5比例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确定参加路演人员名单。分数不达80分的,不进入路演环节。
3.路演:参加人员围绕提供的模拟学校简介或选择一所学校开展实地调研,形成治校方略及路演PPT课件,并现场进行路演。路演满分为100分,根据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分数不达80分的,不进入考察环节。
考核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考察人员进行综合评价,主要依据考生工作经历、工作表现、获奖荣誉称号、考核表现等情况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
(三)招聘流程
1.发布招聘公告(
在南城教育网,东莞教育网,东莞南城发布、东莞慧教育、东莞南城阳光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东莞市南城街道公开招聘公办初中校长、幼儿园副园长公告》。
2.报名(
采用投递应聘材料的方式报考,报考人员将应聘材料压缩打包发至指定邮箱:185468524@qq.com,邮件名称为“招聘岗位+姓名”,如:初中校长李某某。另外,所有考生在报名期间加入南城公招校长、副园长工作QQ群(群号:873862646),入群后请修改备注名(招聘岗位+姓名),在报考期间如邮箱报名不成功,可在群内私聊发给招聘人员,往后相关通知也将会在群里公布,请各考生及时留意。
报考提交材料如下:(需按材料名称命名好)
(1)内地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5)校长(园长)任职资格证扫描件;
(6)报名表(填写附件《南城街道公开招聘校长、副园长报名表》);
(7)个人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工作情况综述(手写材料的扫描件);
(8)个人近期讲座或演讲视频,时间为不超过15分钟(视频大小限制在
(9)提供在初中、幼儿园及以上层次学校从事5年以上(含5年)的教学工作证明;
(10)报考校长岗位的提供担任学校校级领导职务的证明材料(或任命文件);报考副园长岗位的提供担任幼儿园园级领导职务的证明材料(或任命文件);
(11)其它材料(如地级市以上荣誉称号证书等)。
3.资格评审(
根据公开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参加无领导小组讨论人员名单。如人数较多,按照1:10的比例推荐优秀人员参加无领导小组讨论。如报名人数不达1:10,全部报考人员参加无领导小组讨论。
4.无领导小组讨论
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初步考核,根据分数从高到低顺序,通过资格评审人数超过1:5比例的,按照1:5比例确定参加路演人员名单,不足1:5比例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确定参加路演人员名单。分数不达80分的,不进入路演环节。无领导小组讨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路演
参加人员围绕提供的模拟学校简介或选择一所学校开展实地调研,形成治校方略及路演PPT课件,并现场进行路演。路演满分为100分,根据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分数不达80分的,不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路演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综合评价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官对考生综合表现进行讨论审核打分,主要依据考生工作经历、工作表现、考核表现等情况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
7.体检
考生在指定时间到指定三甲医院体检,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8.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精神,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提交考察材料、聘用审核表及相关材料。
9.上会请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南城教育管理中心、南城党建工作办整理相关材料报街道党工委会研究讨论,街道党工委会同意后,办理公示等手续。
10.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城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体检不合格或者拟聘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空缺职位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可申请递补,也可以不申请递补。
11.办理调入和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由南城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至学校、幼儿园任职。公办初中校长由南城教育管理中心按照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相关程序办理调入,调入手续完成后由南城党建工作办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享受公办初中校长待遇。对于特别优秀但暂时不能调入的校长,实行合同制管理,待具备调入条件后可按相关调入手续办理调入。公办幼儿园副园长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南城党建工作办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享受公办幼儿园副园长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被审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审查没有结论的,暂缓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半年内(从路演考核之日起算)未办理入职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已取得毕业证才承认学历(以毕业证书上印发日期为准)。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考核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近两年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6.应聘、聘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应当按照东莞市有关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南城教育管理中心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南城教育网、“东莞南城阳光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最新公告。具体要求将根据东莞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更新。
八、本公告由东莞市南城教育管理中心、东莞市南城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莞市南城教育管理中心
东莞市南城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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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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