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传媒学院(原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2004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现已发展成为具有鲜明传媒文化与科技教育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综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高等院校,是湖北省“转型发展”首批试点高校之一。
学校环境优美,占地面积1050.7亩,建筑总面积31.41万平方米。主校区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武汉•光谷藏龙岛,东临凤凰台,西傍汤逊湖;分校区位于孝感市大悟高铁经济区。
学校学科专业特色鲜明,设有新闻传播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电影与电视学院、设计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传媒技术学院、文化管理学院7个学院,开设有31个本科和6个专科专业,涉及文、管、工、艺等多个学科门类,在校生一万余人。拥有1个湖北省重点(培育)学科,3个湖北省重点(培育)本科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及表演专业2个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门湖北省精品课程,3个湖北省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1个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项目;承担着99项国家级和省部级教科研项目。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近600人,具有高级职称者超过30%,具有硕士、博士学位者超过70%,拥有一批来自传媒业界实践经验丰富的“双师型”教师。学生近五年在各类竞赛中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项700余项。
建校十多年来,围绕高素质、强专业、重实践、敢创新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目标,学校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学科专业等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质量管理,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先后获得“中国十大优势专业院校”、“中国传媒教育创新人才培养品牌院校”、“全国先进独立学院”和“2014年度华中地区热门报考院校”等荣誉称号。
一、招聘岗位
传媒技术学院院长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道德品质良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领导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求真务实,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和改革创新意识,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状况,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决策能力。
3.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熟悉广播电视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软件工程等学科人才培养规律,具有引领学科发展的办学思路。
4.身心健康,能全职到校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三、岗位职责
全面主持学院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学院发展规划和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健全并完善学院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学院办学水平和影响力。
2.推进学院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3.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双师型”人才,培养中青年教师,培育打造优秀教学和科研团队,建设高水平的师资队伍。
4.带领并组织教师开展教学与科学研究,选拔培育学科及专业带头人,培养学术梯队。
5.加强产学研结合,完善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推动与相关产业的合作,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
7.负责学院对外交流工作,加强校校、校企、校地和国际交流合作,努力提高学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
四、相关待遇
年薪15-20万(税前),具体面议。
五、招聘流程
1.应聘报名
请应聘者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wchrgcc@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院长+本人姓名+学科方向+专业技术等级+高校人才网”。
1)《武汉传媒学院院长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2)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主要成果(代表性学术论文、著作、专利、项目、奖励等)证明材料;
5)希望学校提供的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条件及其他说明。
2.材料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邀请若干候选人到学校面谈(学校报销往返差旅费)。
3.竞聘考核
根据岗位及候选人的情况,通过组织答辩或面谈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考核。
4.确定拟录用人选
根据现场考核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将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学校审批。
5.录用
学校审批通过,录用者进行体检、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79095、027-81979039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凤凰大道2号 武汉传媒学院
邮编:43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