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着力建设一支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的聘用人员队伍,结合明水县人民法院队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名、聘用制文员2名(详见《明水县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后出生);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5.报考人员仅限明水地区内户籍(户籍时间
6.书记员要求熟练掌握速录技能和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文员要求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操作,具有一定文字综合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考生本人、父母、配偶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患有精神类方面疾病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
7.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8.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人员情形的。
四、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进行报名,报名人员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明水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聘用制人员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2),同时需提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各阶段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下载PDF格式),填写后将《报名表》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并发送至msfyzzb@163.com,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
3.资格审核时间:
4.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蓝底)。特别提醒:未上传照片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工作简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时间不能间断。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6.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五、考试
1.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明水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聘用制书记员加试打字技能测试;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笔试、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聘用制文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笔试、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笔试、面试、打字技能测试均由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绥化市中院政治部、明水县人民法院对第三方机构进行全程监督。对外发布信息、资格审查和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由明水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
3.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
考试结束后,将通过明水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打字技能测试,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下一轮环节;
4.资格复审。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轮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5.打字技能测试。在进入面试前,聘用制书记员需进行打字技能测试。打字技能测试采用计算机中文听打方式进行,试题为语音试题,考试时限5分钟。考试中只打录音中的汉字,不打标点符号,测试进行两次,取成绩较高的一次。未达到每分钟80字(正确率)及以上,则取消进入下一轮资格;
6.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值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笔试和打字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可相应降低开考比例或缩减岗位。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明水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3.考察应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
4.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与录用
1.本院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明水法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监督电话等;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本院分别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文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4.公示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绥化市中级法院备案。
八、递补制度
通过笔试、微机打字技能测试进入面试但未被录取人员,我院将为其保留一年成绩,一年内如所招录岗位有所空缺,可优先考虑对其进行录用递补。
九、工资福利
工资福利待遇及社保缴纳参照《黑龙江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超、马录
联系电话:15636620678
0455-6071929,18745584552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8:30-17:00
十一、相关事项提醒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报考者参加本次考试时,要严格执行明水县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明水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明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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