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学校领导班子结构、增强工作活力、提高管理效能,建设一支符合好干部标准的高素质领导人员队伍,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河北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市教育实际,拟对三河市第六中学校长职位进行公开选调。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坚持从严管理监督与激励关怀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建立能上能下、流动合理的用人机制,促进干部形成比能力、比贡献、比业绩、比品行的良好风气,切实打造一支素质优良、业务精湛、团结务实、开拓创新的校长队伍,确保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
二、公开选调职位
三河市第六中学校长
三、报名范围
现任三河市公办学校的小学校长;初中校长、初中副校长;高中副校长、高中正主任(有任职批复)。
四、公开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各项方针政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要求:
1.中共党员(党龄1年以上);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日期截至
3.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4.具有两年以上学校副职岗位任职经历或者三年以上学校中层管理工作经历;
5.应当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已担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违反师德行为的;
5.违反法律法规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6.近一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基本合格情况的;
7.有其他影响提拔使用情形的。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公布资格条件和基本程序。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材料:
①《三河市公开选调中学校长职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本人手写签字;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相关资格证书;
④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信网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近3个月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小于100KB)。
以上材料要求PDF或jpg格式的,要用专用扫描仪或高像素相机拍摄,所有上传图片要保证清晰度,因考生上传图片不清晰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每项材料文件命名用相应的材料内容命名(例如身份证.jpg;毕业证.jpg)。所有材料汇总后以压缩包文件形式按“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命名后一并发送至邮箱:shrenshigu.2008@163.com进行网上报名,邮件主题与压缩包文件名命名方式相同,不按规定投递邮件或提交信息不全者,报名无效。报名材料一旦提交不能修改,请认真填写,咨询电话:13832627866。
市委教育工委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对报名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人数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不足10:1的,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综合素质测试
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综合素质测试,以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根据测试结果,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考试范围以《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教育心理学》、《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为主。
(四)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人选,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统一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审查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
(五)面试
邀请第三方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干部的学校管理、综合分析、领导决策、创新应变、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等。
(六)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前三名人选列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组织考察,名次并列的,全部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负责实施,主要考察政治表现、组织协调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以及发展潜力等情况。考察前发布考察预告,针对考察对象,市委组织部负责征求纪委监委、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卫健局等部门意见。
(七)研究任用
考察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根据综合成绩及考察结果,研究提出初步使用意见。市委组织部按照程序,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未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由任免机关行文任命,并执行一年的任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取消相应的政治、工资、福利等待遇,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中共三河市委组织部
中共三河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an-he.gov.cn/content/detail?id=20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