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现委托宜昌特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突出政治标准、素质标准、健康标准,采取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及数量
此次招聘辅警14名,具体职位、各职位人数、职位相关要求等详情见《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招聘辅警职位表》(附件1),各职位计算年龄截止时间均为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4、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5、具有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招聘情形
1、未达到基本素质标准,有以下应当禁止行为的: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有以下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曾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的;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党籍、团籍和学籍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本人或者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优先招聘情形
1、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聘用中共党员、优秀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司法或公安院校毕业生。
2、具有监管场所工作经验的优先招聘,其中年龄上稍有超过但特别优秀的,作为个例上报审批。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宜昌特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宜昌市伍家岗区隆康路34号,联系电话:6222208)。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3张、户口簿原件、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4张、电子版登记照(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5K,文件名标注姓名)1份。
4、报名的基本程序
(1)应聘人员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聘岗位条件。
(2)报名实行严格的诚信制度,必须签订并履行《诚信承诺书》(附件2),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查时,凡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须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进行填表报名,按规范填写《报名表》(附件3)。
(4)应聘人员须保管好个人证件,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遗失和信息泄露等原因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现场身体初检
1、对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
(1)审查相关证件和材料。报名表、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员退伍军人须出具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特别优秀的具有监管场所工作经验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现场身体初检。测量身高、血压、视力,查看有无明显缺陷等。
资格审查、现场身体初检合格者(辅助值勤岗位应聘人员)参加下一轮体能测试,资格审查、现场身体初检结果当场告知。
(三)体能测试
仅辅助值勤岗位应聘人员参加。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对外公告、电话等方式通知为准。
2、体能测试项目及达标标准:
(1)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
(2)纵跳摸高。赤脚垂直起跳摸高,摸高须达到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体测合格者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以对外公告、电话等方式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情境应变、言语表达、人际关系处理、计划组织协调等能力。
(五)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面试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确定。
2、体检时间、体检医院及有关事项以通知为准。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聘用、培训及管理方式
1、考察合格者经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研究并报宜昌市司法局批准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宜昌特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岗前培训。考察合格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训,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或培训不合格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3、应聘人员被聘用后,由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日常管理培训,被聘用者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戒毒场所相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五、薪酬待遇
辅助监管岗位,月薪资3300元(税前工资,含五险一金);辅助值勤岗位,月薪资4400元(税前工资,含五险一金);戒毒医疗岗位月薪资4650元(税前工资,含五险一金)。
六、纪律监督和其他事项
(一)严肃纪律
1、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治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2、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体测、面试、体检、考察、培训、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独家委托宜昌特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具体事宜,报名咨询电话:6222208,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工作日)。
2、监督电话:宜昌市司法局人事警务科6730680、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纪委6516931。
附件:1、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招聘辅警职位表;
2、诚信承诺书;
宜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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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fj.yichang.gov.cn/content-54126-97824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