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台,根据《平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平人社通[2021]312号)规定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26号)精神,现就2022年部分乡镇、县直单位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一)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是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城镇低保证的人员;
(四)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五)登记失业满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含高校毕业生);
(六)因土地征收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七)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方式
由各用人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协商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确定上岗人员,并报县人社局统一审核,县人社局将审核结果向社会统一公示,用人单位根据县人社局审查结果与城镇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用工合同》,办理上岗手续,建立劳动关系,并按本单位有关规章制度进行考核管理。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城镇公益岗从业人员17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各单位必须按照上报的用人计划,进行招聘,招聘人数不得大于单位用人需求计划。未报送用人需求计划的单位,自行招聘的人员不享受城镇公益岗位两项补贴。
四、工作待遇和期限
(一)岗位补贴:城镇公益岗从业人员工资待遇由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用人单位补贴三部分组成。其中用人单位补贴部分由各单位根据工作任务自行确定;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三项。岗位补贴每人每月1720.00元,个人每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在岗位补贴中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先发后补”的原则,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按月发放工资。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适当增加工资待遇,并为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购买工伤保险。
(二)从业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从业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年龄为准)。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15日—2022年2月22日(6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
3.报名人员填写就业援助申请表和报名登记表(附件2.3),携带就业援助申请表、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就业创业证、身份证和户口本(残疾证、低保证)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用人单位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结束,各用人单位将拟聘用人员确定汇总后,于2022年2月24日前报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505办公室)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统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注意事项
1.本次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告要求进行,未报送用人需求计划的单位本次不设置招聘岗位,报名人员在需求汇总表中对应的岗位进行报名。
2.企业在职人员、名下注册营业执照的人员、或在企业任监事、董事等有股息红利收入的、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在其他单位就业的和户籍不在本县的不能申报;
3.报名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单位的岗位报名;
4.就业困难人员中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认定表详见附件4;
5.就业援助申请表(附件2)由乡镇或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加注意见后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将其他报名资料收集后报人社局核查备案,加注意见;
6.离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工人:50岁)。
4.灵台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此表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其余就业困难人员不提供)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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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lingtai.gov.cn/zwdt/tzgg/202202/t20220214_10340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