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征兵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着力优化入伍士兵素质结构,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大学生征兵优待安置有关政策规定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扶余市户籍适龄青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服役期间由编制部门保留编制,服役期满后无特殊情况者按相关文件要求办理落编、调配等手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8名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符合2022年应征入伍身体、政治考核条件;
5.从扶余市应征报名服役的男性适龄青年;
6.年龄在18周岁至24周岁(1998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1.户籍条件:具有扶余市户籍,落户时间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2.招聘对象:男性;
3.学历条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22年毕业生);
4.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政保[2014]5号)文件执行;
5.身体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国征[2015]1号)文件执行。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及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往年参加过义务兵征集并被批准二次入伍后的二次入伍人员,上次未服满兵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
4.“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未取得所在机关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的在编在岗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入伍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征兵程序与招聘程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征兵报名
时间:截止到2022年2月10日18时前。
具备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登录国防部“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
(二)征兵体检
扶余市征兵办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对网上报名通过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政治考核。
(三)政治考核
扶余市征兵办组织相关单位对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进行政审。
(四)招聘考试报名
具备资格条件考生,到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带编入伍招聘考试现场报名。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笔试。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10日09:00—2月12日15:00。
2.报名地址: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3.报名时需提交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登记表(附件2),所有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底红色小二寸照片4张。本人签字的《2022年扶余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1份(附件5),2022年毕业的应届生报考,学校准予毕业的,须携带《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收费标准:参照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公务员公开招录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为,通用知识60元/人。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全市及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招聘考试
2022年扶余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考生自备考试用品)
2.笔试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报名时使用的第二代身份证、《2022年扶余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6)进入考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请考生及时查询成绩,成绩在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lfy.gov.cn/)公布,未及时查询成绩的考生后果自负。
5.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通用知识》考试内容复习范围请参见《扶余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3)。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lfy.gov.cn/)进行公告。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算后总成绩未达到及格线者不予录取。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仍并列的,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4.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生及时查询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lfy.gov.cn/)公布,未及时查询成绩的考生后果自负。
五、役前教育训练
笔试、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通过人选。拟通过人选与其他体检、政审合格人员一起参加市征兵办组织的役前教育训练,使其感受管理训练氛围,了解部队纪律要求,提高入伍适应能力,坚定入伍信念。
六、递补
在笔试、面试后,对役前教育训练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的,取消其入伍人选资格,不足招聘岗位人数时,在考试总成绩排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审定公示
完成役前教育训练,征兵办根据考生学历、现实思想表现、军事训练考核、考试成绩等方面综合排名,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带编入伍人选,结果由扶余市定兵会议审定,并在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未考取本次带编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新兵正常享受国家、省、市大学毕业生入伍优待优惠相关政策。
八、批准入伍并保留岗位
审定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市征兵办办理入伍手续,考生与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征兵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签订《2022年扶余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退役安置协议书》(以下简称《退役安排协议书》)(附件4),保留事业编制及岗位2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在新兵入伍起运前暂缓签订《退役安排协议书》,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予以签订《退役安排协议书》;截止到新兵入伍起运仍无法查实的,取消签订资格。
九、退役安置
招聘对象服役期满退役后一个月内,持《2022年扶余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退役安置协议书》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市委编办根据全市工作实际情况,统筹调整安置,各用人单位要在3个月内为其办理落编上岗手续。
十、有关规定
(一)退役后不予落编上岗情形
1.因个人原因未服满义务兵役的;
2.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3.服役期间转为士官的;
4.服役期间考入军队院校或被选拔为军官的;
5.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安置政策的,由个人自愿选择安置方式;
6.退役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
7.因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相关岗位不再适合上岗并无法调剂的;
8.因个人情况变化不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二)纪律要求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应征高校毕业生在征兵报名至入伍起运前,在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未被批准入伍或查明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的,即刻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拟聘资格,并依情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考生参加征兵及事业单位招聘期间要尽量保持在位,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禁止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或发生人员接触。招聘期间相关疫情防控工作,以扶余疫情防控要求为准。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违反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导致无法参加此次招聘考试的,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扶余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lfy.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的发布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
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电话:0438—5869114
扶余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电话:0438-8969855
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扶余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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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jlfy.gov.cn/zwgk/zwdt/gggs/202201/t20220129_4581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