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庄行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从退役军人中招聘相关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镇工作人员5-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退役军人;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无公安部门处理等不良记录;
(三)具有较好的口头表达及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强,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善于沟通,能团结合作;
(四)年龄要求:42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户籍要求:具有奉贤户籍或与奉贤户籍人士有婚姻关系;
(七)中共党员、退役士官、获得部队优秀士兵及以上荣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18日(工作日8:30-16:30),在庄行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庄行镇腾庄路6号3楼)报名。
2、报名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户口薄,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2)其他能够证明工作技能、经历、成果等的相关材料;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4)《2022年度庄行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退役军人专场)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者需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参考资格。
(二)笔试和面试
1、资格审查通过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另行通知)。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笔试和面试成绩权重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人员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选,对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政审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疑异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签约。
四、有关待遇
1、聘用服务期为两年。服务期内薪酬待遇分为基本工资+奖金,基本工资为3600元/月,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公积金。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全额发放年终奖金。全年收入(含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不低于8万元,有特别贡献的可发放特别贡献奖励。服务期内中途解除协议的,需至少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镇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的按有关规定办理退聘手续。
2、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本人和用人单位可就是否留用做双向选择。如参加公务员、事业、社工等招录,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五、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庄行镇纪委、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报名咨询电话:57469218、57466124监督举报电话:57464983
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委员会
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人民政府
附件:2022年度庄行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退役军人专场)报名表(正反面打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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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fengxian.gov.cn/rsj/col2039/20220128/77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