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宣武医院(以下简称“医院”)是雄安新区优先建设的第一家综合医院,也是新区医疗健康信息化的试验田、集成地和新区智慧医疗的展示窗口,对新区医疗体系建设具有示范性和引领作用。医院一期拟于2023年实现开诊运行。
现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规定,结合医院建设规划,将医院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教研事业,遵守医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身心健康;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实事求是,踏实肯干;
4.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背景、理论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5.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无补考记录,按时取得学位,具有就业派遣资格;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为筹建管理岗,共19人,分别负责医院筹建期及医院运营后的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医务医工管理、后勤基建管理、财务管理、信息化等工作。岗位要求详见附件《雄安宣武医院筹建管理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应聘者请登录招聘官网https://hr.xwhosp.com.cn,注册后在线填写简历并应聘相关岗位。报名截止时间:
(二)资格审查
医院依据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确定入围考核人员。
(三)考核与复审
考核形式从笔试、结构化面试、非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岗位实习考察等方式中选择,具体时间地点及考核形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与公示
1.医院根据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总成绩排名,并按“招聘岗位:录用人员”1:1的比例,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组织体检。
2.医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考察。
3.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4.体检、考察与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延递补。
四、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雄安宣武医院编制,薪酬待遇暂参照新区直属事业单位有关薪酬标准执行,后期根据雄安宣武医院薪资水平进行调整。
五、联系方式
(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长椿街45号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人力资源处
邮编:100053
咨询电话:010-8392305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东路雄安市民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局
邮编:071700
咨询电话:0312-561225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雄安宣武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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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xiongan.gov.cn/2022-01/19/c_12115349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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