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海口市公安局城市警察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协助城市警察从事勤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招聘岗位:勤务辅警。
2、招聘人数:6名,仅限男性。
二、身份性质
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和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报名时间截止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兽医专业且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者优先;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形端正,无纹身,无色盲,无重听,无肢体功能障碍以及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心脏病、高血压、肾病等不适宜体力强度较大工作的疾病,身高
6.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吸毒史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城市警察勤务管理警务辅助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上述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
通过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http://police.haikou.gov.cn)、海南明冉之光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各环节的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12号二楼好明光集团。
3.报名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户口本(本人及父母、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毕业证(大专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个人信用报告(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打印或到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凭本人身份证打印)、近期彩色白底1寸照片5张;退伍军人需提供本人退役军人证原件、复印件。
4.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因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资格初审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资格初审结果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http://police.haikou.gov.cn)、海南明冉之光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资格审查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
(三)体能测试
1.参加体能测试者自行准备运动服装、跑步鞋、餐饮等。
2.体能测试的项目和考核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考核标准)具体如下: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http://police.haikou.gov.cn/xxgk/gsgg/202201/W020220113636134510654.jpg
3.体能测试项目中,
4.测试项目其中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5.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一律淘汰;体能测试合格者确定为笔试人选。
(四)笔试(采用百分制,按50%计入总分)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不指定复任何指定教材及培训班。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等,各位考生依据知识点自行进行复习,谨防上当受骗。
2.笔试结束后,按与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者,按同名次一并进入面试)。
(五)面试(采用百分制,按50%计入总分)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再有同分者,以体能测试男
(六)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2.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结果公布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体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作弊、造假、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的予以淘汰,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名顺序递补体检、考察人员。
(八)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海口市公安局城市警察支队与拟招聘人员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及考核,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辅警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财政保障。
(一)辅警月工资3800元(含按国家规定缴纳的个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基本工资3070.00元、绩效考核工资430元、交通费300.00元。试用期不享受绩效工资。
(二)辅警绩效考核工资按照海口市公安局城市警察支队辅警管理规章制度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发放。
(三)辅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享受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岗位保护等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考生在参加招聘各环节考试期间,应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各项规定,须佩戴一次性外科医用口罩,且应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区、涉疫区名单及其详细疫情防控措施以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最新公布的为准,防控工作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最新通知要求执行。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郑老师咨询电话:150080871030898-68500100
附件:1.海口市公安局城市警察支队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表
2.海口市公安局城市警察支队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表
海口市公安局城市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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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police.haikou.gov.cn/xxgk/gsgg/202201/t20220113_16429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