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我委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聘兼职仲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书写作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曾任审判员者(劳动争议审判庭或民事审判庭审判员优先);
(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从事劳动人事法律法规研究、教学者优先);
(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者;
(四)律师执业满三年者。
有调解员、仲裁员工作经验者或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选聘要求
1.接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安排,依法调解和仲裁争议案件,并及时制作仲裁文书。
2.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规定的仲裁员职责。
3.参加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受理的疑难复杂案件的研讨活动。
4.兼职仲裁员在受聘期间不得担任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代理人。
5.完成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选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选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请下载填写《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申请表》(见附件),并发送至省仲裁委电子邮箱:SXSZCW@126.com。我委审查申请材料后,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初审名单。
(二)资格复审
组织初审合格人员参加复审。复审时,请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2)符合任职条件要求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3)《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申请表》(在职单位盖章同意)。
(三)面试与培训考核
对报名人员申请表审查通过后,仲裁委组织进行面试,面试时间电话通知;面试通过人员参加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组织的兼职仲裁员任职培训与考核。
(四)聘任发证
考核合格的,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聘任为兼职仲裁员,发放聘书,聘期为2年。
(五)其他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2021年12月24日
2.联系人:赵志国、刘勇,联系电话:029-89538093、029-89538056
传真:029-89538053
3.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建设东路3号陕西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9室。
附件: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t.shaanxi.gov.cn/newstyle/pub_newsshow.asp?id=1016979&chid=10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