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理工学院是金华市正在筹建的独立设置公办本科高校。金华高等研究院(金华理工学院筹建办)是市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金华理工学院的筹建母体。因工作发展需要,计划面向全球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为金华理工学院储备高素质专业师资团队。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30人。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其他要求详见《高层次人才进人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要求。
二、招聘人才类别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等国内外顶尖人才;长江学者等国家级领军人才及筹建急需的全国综合排名前30名高校中的省级领军人才;国家级引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等省级领军人才;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并在专业领域领先的市级领军人才;优秀青年博士或急需的具有突出业绩的人才。海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三、相关待遇
1、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制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2、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等按"一事一议、双方协商、一人一策"的原则,享受相关待遇。省、市级领军人才及优秀青年博士等按高层次人才类别享受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生活补助等相关待遇。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按市人才政策执行。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由金华高等研究院(金华理工学院筹建办)按规定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等发布。
(二)报名受理
应聘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报名材料包括:
1、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文件名:应聘人员报名表+姓名,格式为doc或docx;
2、身份证件、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不超过200KB)、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科研、论文、奖惩等有关材料,压缩包文件名:佐证材料+姓名。
以上材料发送至我院招聘邮箱:jhlgzp@126.com,邮件名为:姓名+专业+高校人才网。
(三)资格审核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不设置开考比例。我院收到应聘材料后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邀请其来院参加考核。来院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应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业务能力考核
考核采取试讲、面谈等多种形式。计划于5月中旬组织首次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对业务能力考核合格人员,经我院研究同意后,将安排其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六)公示、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来我院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档案调动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不予保留录用资格;
2、外国国籍高层次人才视其具体情况以"一事一议,双方协商"的方式柔性引进;
3、本次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
邮编:321013
招聘邮箱:jhlgzp@126.com
咨询电话:0579-82295993
监督电话:0579-82166995
附件:
1、金华高等研究院(金华理工学院筹建办)高层次人才进人计划表(附后)
2、金华高等研究院(金华理工学院筹建办)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报名表
金华高等研究院(金华理工学院筹建办)
2021年4月19日
附件1:
金华高等研究院(金华理工学院筹建办)高层次人才进人计划表
招聘单位 |
单位性质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境外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把握) |
户籍范围 |
年龄要求 |
其他要求和有关说明 |
咨询电话 |
金华高等研究院(金华理工学院筹建办) |
公益二类 |
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学科骨干 |
30 |
博士研究生 |
力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网络空间安全、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工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医学技术、护理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系统科学;统计学、数据科学;金融学、投资学、保险学、数量经济学、金融科技、金融计量、金融营销;会计学、审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会展经济与管理、物流管理、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管理科学与工程、电子商务、经济学等相关学科专业。 |
不限 |
40周岁以下 |
具有正高职称的,可放宽至50周岁;具有副高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 |
0579-82295993 |
备注:专业要求由金华高等研究院(金华理工学院筹建办)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