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千岛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是县政府直属旅游企业,主要负责千岛湖核心旅游资源的开发运营、重要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和重点旅游项目的投资。现因业务发展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营销人员2名。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年龄、学历及专业要求 |
岗位要求 |
营销人员 |
2 |
1、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文化、旅游、体育类专业。 |
1、具有5年以上销售、营销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 2、擅长营销策划,文字功底扎实,具备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3、具有出色的沟通协调、社会交际及公关能力; 4、中共党员优先。 |
二、报名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履职所需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协调能力,遵守纪律,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邪教组织记录。
2、户籍不限,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止(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淳安千岛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新安东路183号供销大厦9楼),联系人:毕女士,联系电话:65061207。
3、报名方式: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相关职称或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及2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到指定地点报名。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进行复审,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四、考试
岗位考试采取面试。以面试成绩高低排位择优录取,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如各岗位无合格、合适人员,可取消或减招人数。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对象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招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在体检前确认不参加体检的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以按综合成绩得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主要从德、能、勤、绩、廉及岗位匹配性等方面进行考察。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若招聘岗位没有合适人选可以空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聘用前与原单位劳动(聘用)合同未解除的,由本人负责办理解除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八、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按旅游集团职工工资管理制度执行,实行岗位绩效工资,聘期内按企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
九、其他事项
1、招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千岛湖”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本公告由淳安千岛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淳安千岛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qdh.gov.cn/art/2021/12/6/art_1289606_589896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