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和师资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拓宽引进渠道、创新用人方式,加大博士引进力度,优化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科技创新、社会服务的能力,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和《西昌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西学院[2019]9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博士引进实际,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外博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德才并重、确保质量。引进博士把立德树人放在首位,既注重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又严格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及道德品行。
2.科学评价、择优聘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须对拟引进博士进行深入考察、严格考核,确保人才队伍质量。
3.统筹兼顾、积极稳妥。统筹学校学科建设与申硕要求,兼顾师资队伍现状、编制数量等因素,科学确定引进数量;参照编内博士引进政策,兼顾学校财力状况,合理确定编外博士的薪酬待遇。积极稳妥推进非事业编制博士引进工作。
4.权责对等、规范管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严格合同管理,明确学校和应聘人员的权利、义务,按章办事、按约履责。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1.面向全国招聘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本次招聘名额为40名,具体岗位、专业见《西昌学院2021年考核招聘编制外博士需求一览表》(附件1)。
2.引进人员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遵纪守法、能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取得博士学位,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身心健康,能满足岗位工作要求;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或紧缺急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1)受过刑事处罚的;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3)曾被开除公职的;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5)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6)政策规定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其他情况。
三、待遇与管理
1.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年薪为15-25万元,具体薪酬数额和发放方式根据职责任务通过合同约定。
2.科研启动费:按2万元/年标准资助。
3.按规定享受企业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享受学校福利及学习、培训相关待遇。
4.学校提供周转房;如不能安排周转房,每月发放1000元的租房补贴。
5.非事业编制博士一律按聘期执行合同管理,3年一个聘期,具体职责任务、考核标准、薪酬待遇及发放方式等以合同约定为准。
6.对于特别优秀的博士,其薪酬待遇及科研启动费可按《西昌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西学院[2019]99号)文件规定执行。
7.与学校建立劳动人事关系,全职在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对于不能全时段在校工作的非事业编制博士,可“一事一议”引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西昌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后发送至西昌学院人事处邮箱(邮箱:xcxyrsc@126.com,邮件标题注明:本人姓名+学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高校人才网)。应聘者所提供信息必须真实无误。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应聘者通过邮箱提交报名材料后,由人事处及专业相关的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人事处通知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应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各一份:
(1)《西昌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编制外)》(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21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时,若尚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及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开具的就读情况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应聘岗位学位、学历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学位为准;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者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材料(如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等)。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老师:18381993339;
办公室:0834-2580116。
2.地址: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学府路西昌学院人事处,邮编:615013
附件1:西昌学院2021年考核招聘编制外博士需求一览表(附后)
附件1:
西昌学院2021年考核招聘编制外博士需求一览表
学科门类(一级学科)* |
引进博士二级学院 |
教育学(体育学) |
体育学院 |
工学(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纺织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 |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
经济学、理学(统计学)、管理学 |
经济管理学院 |
理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工学(力学、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 |
理学院 |
工学(力学、冶金工程、建筑学、工程、水利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工程** |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
文学(外国语言文学) |
外国语学院 |
文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 |
文化传媒学院 |
理学(生物学、生态学、天文学、地理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科学技术史)、工学(环境科学与工程)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哲学、法学、历史学、军事学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工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工程)、农学(畜牧学、兽医学、水产、草学)、兽医** |
动物科学学院 |
艺术学 |
艺术学院 |
教育学(教育学、心理学);教育** |
教师教育学院 |
理学(系统科学)、工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 |
信息技术学院 |
理学(生物学、生态学)、工学(农业工程、林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农学(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林学) |
农业科学学院 |
法学(社会学、民族学)、理学(数学、物理学、化学)、文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 |
彝语言文化学院 |
法学(民族学)、文学(中国语言文学) |
彝族文化研究中心 |
工学(风景园林学、城乡规划学)、管理学 |
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 |
1.注:*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学科门类后无括号表示包含所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教育部《关于增设网络空间安全一级学科的通知》(学位[2015]11号)。
2.列表中未含的一级学科归属,请与联系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