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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人才网2022上半年高层次人才引进系列活动

西安外国语大学高级翻译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4名教师岗位人员公告(事业编制)

发布时间:2021-12-03

西安外国语大学高级翻译学院成立于2005年,是本科翻译专业、翻译硕士专业培养单位,现为国家级应用型翻译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特色专业(翻译)建设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翻译)建设点、国家级翻译实践教育基地,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2项,是国际翻译家联盟中国大陆首个联席会员、中国翻译协会理事单位、语言大数据联盟发起单位、世界翻译教育联盟中国中西部唯一创始单位。

据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20176月《2017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学院本科翻译专业获评唯一“世界知名、中国一流专业”,排名全国第1。据中国科教评价研究院20213月《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2021-2022)》、201610月《中国研究生教育分学科(专硕)排行榜》,学院在254所开设本科翻译专业的学校中排名全国第1,在193所开设翻译硕士专业的学校中排名全国第4

学院坚持“高起点、厚基础、重应用”的教学原则,借鉴欧洲发达国家应用技术型大学办学理念,坚持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和课证融合为途径,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模式,系统开展文化翻译、商务翻译、科技翻译教学,建成以西方文明史、文化人类学、世界政治经济、文本分析与应用、译者写作技巧与规范、演讲写作与展示、辩论与议论文写作、影视听力与配音、访谈听力与笔记、会议听力与记要、应用翻译概论、术语翻译、数字媒体新闻编译、外交新闻翻译、专利翻译、法律翻译、计算机辅助翻译、本地化翻译、视阅口译、交替传译、社区口译、会议口译、外事外交口译等为代表的精品课程群,综合培养学生的译者素养和国际信息传通能力。

为加快学科发展和一流专业建设,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含教学为主型、科研为主型)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学风严谨,师德高尚。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二)必备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应为19837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应聘人员应为197971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时间以身份证号为准。

2.应聘人员最后学历学位应在202212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

3.应聘人员一般应达到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水平(或425分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非英语外语类专业毕业生或海外学历学位获得者该项可不做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学科/专业

研究方向(领域)或承担任务

岗位类型

招聘人数

学位或职称要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翻译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

计算机辅助翻译与本地化、时政与外交新闻翻译、文化文学翻译、语言服务等翻译相关领域

教学为主型2人、科研为主型2

4

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或副教授以上

贾老师

029-85319393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学校网站,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学校网投招聘系统报名,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三)资格审查

学院、人事处按照学校公布的招聘计划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聘单位考察

学院按照学校公开招聘有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并安排体检及心理健康测评。

(五)审定拟聘人员

学院将推荐人选报学校研究,审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

学校对拟聘人员在人事处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签约及入职

学校与招录人员签订协议并办理入职手续。

四、待遇保障

按照学校政策为招录人员兑现工资、保险及各项福利待遇。符合学校人才引进的人员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五、其他

(一)学校招聘系统网址

http://zp.xisu.edu.cn(链接打开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应聘人员按照系统提示及报名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二)联系方式

1.高级翻译学院联系人:贾老师联系方式:029-85319393

2.人事处工作联系人:廖老师、郝老师联系方式:029-85319339

3.高层次人才工作联系人:侯老师联系方式:029-85319352(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xggzp.com/app/article/content/81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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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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