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乐于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4.品行端正,心理健康,纪律观念强,协调能力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5.年龄在18周岁(含)至30周岁(含)之间(1991年11月24日至2003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
6.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同等条件下,公安院校毕业生优先聘用、中共党员优先聘用。
7.身体健康无残疾,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无口吃、重听、无纹身、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身体祼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8.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亲属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历史清白。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员岗位为要求为男性,人员共130人。
(二)报名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本次招聘岗位为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辅警,在招聘完成后由公安雁塔分局统一安排。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将本人简历、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等有效证件材料发至电子邮箱365924195@qq.com,简历命名格式为姓名+联系电话。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12月5日。
(三)笔试
1.笔试1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常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在雁塔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考试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签到。
(四)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结束后5天内在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
2.面试时,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学信网学历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资料。
3.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五)体检
1.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1:1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出现空缺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3.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空缺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递交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及个人征信报告,由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对其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本次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由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二)按照省、市及本单位有关辅警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三)待遇:工资待遇按照《西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待遇保障暂行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实行层级晋升制度。
五、相关事项
(一)应聘人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招录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招录环节全程佩戴口罩,持“西安一码通”(绿码)扫码进入考场。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雁塔分局辅警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9—85245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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